原則與愛情 我選擇了前者 當說出那句話的人 真的好難受......



ROU 大

您的回文

全中 連小弟的心底話 都中了

您說的 我都想過

但就如您的結尾

雙贏是由人的智慧去創造出來的

我 真的 很希望我有辦法 參透

無奈

歷練與智慧

還是稍嫌不足

感情的事情沒有對與錯
只有適合不適合
你能忍這麼久
表示他有值得你忍耐之處
現在走到這一部
不過是你不想忍,你不能忍,就這樣而已
男女在一起不過一人出一樣,各取所需罷了
去找個能與你互相珍惜的對象吧
拜託你不要依戀了
拜託你不要回頭接受他了
不然只不過是歹戲拖棚
如果你想報復
那就讓自己更成功吧
讓他悔恨不已
tierralswhite 大

感謝您的回覆

您的回覆 確實也很入世

tierralswhite wrote:
感情的事情沒有對與錯...(恕刪)


我不是第一次受到情傷

所以我知道 讓自己忘卻痛楚最快方法

就是如同您說的這樣 走出自己的一條路

一個情傷 某方面(某些狀況)來說 是 對自我個體的否定

於是 與其自怨自艾

更實際的會是如同您所說的 讓自己更好

但 自己的人生 是好是壞 總該自己負責

不應該是為了一個情傷 而做反應

我會讓自己更好 但不會是為了讓對方 後悔

而是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反求諸己)

小弟愚見

也感謝您的回覆

(您的開頭 小弟 欣然承認)

(而您的倒數第二段 也正是 讓小弟 心神不寧的點)

kgikgikgimit wrote:
那個是大徹大悟過的人 才會懂得....


樓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是還挺長的 但 除了讚

不知飯糰大小姐 有沒有更白話的提點?


小弟願聞其詳

1515
1515
補字的1515

ccgekimo wrote:
原則,這算是名詞還是...(恕刪)


我會遙想

那婚後呢 夫妻說好的共識

是名詞還是動詞?

我不想跟她吵

但有沒有辦法 原則跟愛情同時存在

還有想知道你們這種情況 持續多久了 你才選擇放手

她那個朋友是 前年初(2011) 出現的 差不多是在 前年的中旬她在fb攻擊了我

當下我就有跟她說 她這個朋友我無法接受

由於我的態度堅決 因此她 答應我換公司後就不再跟她有所往來(2012年初)

(過程中她有要求 連偶而連絡一下都不行嗎?)

從此之後 也就這樣相安無事快要一年

就在 2012 12月中旬的時候

我發現她又把那個朋友加到fb好友(動態消息)

此為第二次因為她朋友爭吵

爭吵當下她馬上就把那個朋友給刪了

冷戰兩週後 我們恢復正常

而這次她也跟我承諾不會再跟她聯絡 並保證不會有下次了......

然後 開心跨年......

然後就在上週 發現他用另一個fb分身帳號繼續與她的朋友保持聯絡

然後 LINE 也不知從何時起 就已經在聯繫了......

於是發生第三次爭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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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跟她吵<-小弟不懂

但有沒有辦法 原則跟愛情同時存在<-重點在於她處理整件事的態度

我只能說若是小弟與她腳色調換 我會早早建立防火牆

要嘛讓朋友跟她誠心道歉 要嘛 快速切割
wolfonone wrote:
終於我(男生)...(恕刪)


她不是你的菜而已 你真是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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