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死天流 wrote:丈母娘和女婿問題還小一點點但是~B男和C女也就是父親和女兒哪有可能可以結婚?!還生小孩亂倫中的亂倫生的小孩是極近親 感謝你如此用心良苦的為廣大01網友註解本世紀最大的難題除了感謝再感謝無以言表
不是吧 原文意思應該是A懷了別人小孩跟B結婚 生下C吧這不是親生的 但是只要有婚姻關係或透過收養 其實在法律上也視同直系親屬 是不能結婚的這是不是看透了盲點 但是這是在台灣啦 美國我就不知道了星冰樂 wrote:疑點:C是 A 與 B 親生的嗎? 怎麼結的了婚.(恕刪)
1.依民法第980、989條相關規定,A與B、C與D結婚皆有效2.依民法第969、983、988相關規定,不論B是否為C之生父,A與D、B與C結婚皆無效。3.依民法第1065條相關規定,F為B與C之婚生子女,G為A與D之婚生子女。4.依民法第968、969條相關規定,E與F為旁系血親二親等、E與G為旁系血親二親等、G與F為旁系血親三親等。
噗噗車車車 wrote:B男看C女每日以淚洗面,本著父親的角色關心女兒但是,男人嘛,最後B男愛上C女,決定結婚共渡餘生一年後,B男與C女的女兒F誕生同年底,A女與D男的女兒G誕生...(恕刪) 這個故事是開玩笑的吧?這種不合邏輯的玩笑就別鬧了!真是個北七!
根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與下列親屬 不得結婚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像爸爸跟女兒 祖母跟孫子 丈母娘跟女婿)所以樓主不知哪根筋不對 發了異想天開的問題根本不存在的事實 在呼攏大家居然還有一堆人試著解答彼此之間的關係 真是XO@.....就我來看 真它XXX什麼爛題目丈母娘跟女婿 爸爸跟女兒 根本就不能結婚居然還有人說可以甚至說還可以離婚後 訴請法院 確認父女關係不存在 便可結婚這是什麼跟什麼啊 讀點書再來好嗎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講請不要教導大家錯誤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