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分手了, 就直接去索討當初你借她的錢吧...不過我相信,會開這個口的人(要你陪價差)...就算肯還你,一定會預先扣掉這筆價差的又或是更狠,直接裝傻說不記得有這件事,要你證明當初這是你借她的...因為通常男女朋友鮮少會留借據之類的...這在我朋友圈裡有發生過很多起金錢糾紛...
要是錢收得回來~再投資吧!前提是~以後的投資~出張嘴就好!都已經是前女友了~基本上~就別再浪費時間跟精力囉!當然啦~如果版大您還有心想要復合的話啦~不過~女方都已經主動提分手了~還是再找找下一位吧相信以您的專業眼光~嗯~很快的!
gnndyy wrote:看不懂..你借一筆錢...(恕刪) +1你是.....遇到詐騙的嗎?天下有哪嚜好康的事情?版主有缺女友嗎?我幫你介紹幾個!!但前提也要也上述的條件唷!醒醒吧!!!把錢清一清,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