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風高 wrote:要離婚的時候 不能把...(恕刪) 因為台灣人就愛面子重排場,況且女生也愛這套,讓大家覺得她是很幸福的,就算兩個人感情普普,輸人不輸陣..至於以後的婚姻經營就興趣缺缺,男生總以為我娶妳是妳的福氣,女生總以為嫁你是你前輩子修來的.彼此堅持自己的立場,總認為對方會為了自己改變,天曉得大家想的都是一樣..
devine wrote:離婚率增加主因應該與現代女性較不能忍氣吞聲有關背景是女性經濟自主 我幫忙補充一下可以google"民法親屬編修法大事紀"簡單的講以前嫁給丈夫,妻子的一切就是丈夫的,丈夫的還是丈夫的不只社會輿論會遣責做妻子的(當時的社會風氣是,對離婚婦女是不友善的)連財產都歸零子女的監護權很難爭取到在這種狀況下,除非有非常大的勇氣,非常強的後盾,不然離婚幾乎等於人生直接進入絕望組。誰敢離?對了,知道習俗上為啥要給出嫁女兒金飾嗎?還交待一定要收好,藏好有一種說法是,金子是逼不得已時,應急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