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費到底該誰出?(已解決.謝謝大家!)


missusun wrote:
我只認識網友J一個月...(恕刪)


不管他有沒有病,妳說他幫你寫狀紙,陪妳上法院

這個朋友在妳心中連1500都不值嗎?
人生難免鬼遮眼
我想應該要叫j出,現在妳應該保留證據千萬別先醫好了,到時就沒證據要J付錢了,記得找個機會把他小兄弟的那粒小顆粒也拍照,證明兇手就是他。
這篇怎麼笑點這麼多
你的醫療費用全民繳納的健保會替你給付
你只出個掛號費和少少的自負額即可


missusun wrote:
接下來幾天=我們24小時在一起.他有親我.我有看到他龜頭那有一顆不確定是什麼=大約0.6公分的半圓形小肉瘤一顆(我沒去摸=不知軟硬)


根據這一句話,在公堂之上大膽假設下方所述"舌頭"應為誤植,實際應該為...龜頭

missusun wrote:
他有想要舌頭在進來我嘴裡.我拒絕!~但 他舌頭有嘗試著進來碰到我嘴1次

missusun wrote:
我只認識網友J一個月...(恕刪)
你是很窮嗎? 1500出不起?

槌子 wrote:
根據這一句話,在公堂...(恕刪)

該說想太多?還是頭腦呆板?
看到龜頭就一定要吃龜頭?我進王品牛排也可以不吃 走出來吃10塊滷肉飯阿!~不吃10塊滷肉飯也可以跑去釣魚阿?=人生有太多選擇!我幹麻就一定要得是吃王品?
區區1500元
麻煩人家的都算免費
這算盤打的精

"保守"
說到保守
能看到非自己另一半的龜頭
這案情恐怕不簡單
還能同時感染了病毒
說給誰聽
誰也會猜
就是口交了
要不然
親嘴就能傳染
那就太恐怖了
這麼小氣
會不會是離婚的原因之一
為什麼沒有人說"沒圖沒真相"呢?
還是來不及po上網!

sa880823as wrote:
為什麼沒有人說"沒圖...(恕刪)


有圖有真相













missusun wrote:
我只認識網友J一個月...(恕刪)


你跟他發生關係何必上來講
好色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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