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大一時在公司對面萊爾富打工,每天都去買純喫茶及茶葉蛋當早餐,買到認識直接抽1折買飲料,有時趁折扣,她會幫我買個10罐存在店裡讓我每天都有的喝,後來約她去看電影才交往(假裝是免費的票),送個小包包她每天都用(記得是PlayBoy平價包),連壞了都捨不得丟(我看到才趕緊送新的),交往四年天天中午送飯到她店裡(中午通常她都不吃),下班後專車送她去上課加便當,她大學畢業後,我買了房子在她家隔壁也給了家裡鑰匙接著一年就變娶回家當老婆,現在有個二歲白白胖胖的小子,在家帶孩子已經二年,每個禮拜天回岳家吃飯(走路3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