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堅持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討論的點.
通常是受到雙方家長反對.
然後相娶走(台語).
也就是私奔.
這種的通常是兩種狀況.
一種就是跟家人撕裂.那就真的是兩個人的事了.
與其他人無關.
另一種狀況是生小孩回來.被接受.
或是功成名就後.再被接受.
至於其他的情況.都涉及了兩個家庭的事情.
兩方的家庭容易相處.那麼就比較順遂.
兩方家庭都不是省油的燈.一天到晚仙拚仙.
感情要維持就不容易.
所以除非是走上私奔這條路.
不然談不上是兩個人的事.
不要只以為那些相處不融洽的兩方原生家庭是兩個家庭的關係.
相處融洽的兩個原生家庭更是兩個家庭的關係.
所以對方的原生家庭跟己方的原生家庭能不能和諧共處.也是應該考慮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