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鄭亦真的正牌男友心裡是什麼感覺??


AnneSui520 wrote:
鄭小姐現在又沒男朋友...(恕刪)


我對CCR沒有任何看法,隨人高興就好!

重點是專業倫理:

警察可以和被抓的嫌犯? 法官和受審當事人? 老師和受教學生? 醫師和病人? 記者和受採訪者???

請不要說不犯法,重點是專業倫理!

woody wrote:
我對CCR沒有任何看...(恕刪)

怎麼會不行?只要不是利用職務之便強迫的行為誰說不行?你舉例的行業關係因此而結婚或交往的多的是…
如影隨行 wrote:
怎麼會不行?只要不是...(恕刪)

woody wrote:
警察可以和被抓的嫌犯? 法官和受審當事人? 老師和受教學生? 醫師和病人? 記者和受採訪者???



如影隨行 wrote:
怎麼會不行?只要不是利用職務之便強迫的行為誰說不行?你舉例的行業關係因此而結婚或交往的多的是…


您的看法與我沒有多大差異!

利益關係者間,外人能分辨是否"利用職務之便強迫的行為"?? 所以這屬於倫理道德層面!

蒸蒸日上 wrote:
其實事情是這樣的~~...(恕刪)

我也是這樣想
炒新聞而已啊
名嘴還可以出個題目討論一整集咧
多方便啊
足足可以炒兩個禮拜
親個嘴而已

金道鎮 wrote:
變成玉米粒招牌~相信...(恕刪)


都已經喇下去囉,說不定她有比中天新聞更 "深入" 的報導

而且是30cm的噢

金道鎮 wrote:
變成玉米粒招牌~相信...(恕刪)

大概是妳怎麼玩的我就出去玩更兇之類的
歪國人果然在台灣很吃香

金道鎮 wrote:
變成玉米粒招牌~相信...(恕刪)
我覺得會不會是這樣?

新聞會不會再被爆出來阿...



woody wrote:
我對CCR沒有任何看...(恕刪)



你舉的例很奇怪,

警察和嫌犯、法官和受審者,跟 老師和學生、記者和受採訪者 完全不一樣啊。

那你這樣說,清玉的店員是不是也不可以把客人。

而以職務之便又如何?這個世界上誰不是以自身優勢來贏過別人?

不然醫生想要追求病人,還要先辭職再追喔?

應該是只要不是以職務之便來騷擾別人就好了吧?

他們都成年人了,就算有男女朋友又怎麼樣。

不過就是演戲的是瘋子(新聞台),看戲的是傻子罷了。
你跟她很熟?
沒男友只是自保的場面話
那天說不定有小朋友出來叫爸媽呢
AnneSui520 wrote:
鄭小姐現在又沒男朋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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