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不成婚,求婚戒指應該討回嗎?


路跑一哥 wrote:
如果是本王發生這種事...(恕刪)

跑跑哥,我媽不信你是純陽,因為她說你這麼man怎麼可能忍得了
打給他媽吧
seer_far wrote:
如題結不成婚,求婚戒...(恕刪)

see後來我有位朋友是律師,他問我是不是很不服氣,他可幫我追討...


相信專業吧,失戒指事小‧失面子事大‧該討就討,免得氣一輩子‧
以前常聽人說"不用錢的最貴"

看到樓主這篇~

現在我相信了

何謂求婚戒指?(有些人求婚會送一個戒指當禮物.非結婚戒指)

求婚.對照是對方接受或不接受你的求婚..對方若不接受.那戒指應該當場收回!
求婚成功.後來樓主悔婚.結不成.....但當時戒指的目的(求婚)已經達成了吧?
既然已經是前女友的所有物..也沒有什麼該不該討回的(已經不是樓主的東西)

但如果是婚戒(結婚戒指).是大家說的所謂有目的性或結婚為前提的..應該討回
可惜樓主又發訊說對方可以留下(她也真的就留下了!)....這還能走哪條法律?
已經送給對方的東西還管得著她拿去送別人嗎?

界定是否為婚戒也簡單..
就是看你們有沒有定日子(或飯店訂席之類)..如果都沒有..
法官很可能認為那是男女朋友的贈與...
之前新聞就有一個富商也是玩太兇..幾百萬鑽戒判女方依法不用還....

seer_far wrote:
如題

結不成婚,求婚戒指應該討回嗎?

交往一年

在家人和親戚、朋友極力反對下,我決定放棄了。

我承認是我不夠愛她

我不能愛她愛到連自己和親人都失去

所以決定放棄


其實結婚要面對很多現實問題

比如講要準備房子之類的

我家有房子,但她不滿意房子的地理位置

要我住她家的房子,然後裝潢的錢要我出,並且按原來租給別人的租金每月交租給她母親

感覺上是要我嫁給她似的... ...

我實在不能接受,從她講出這種話,和種種事情,我看出她很自私


後來我決定慢慢疏遠她,怕她突如其來的分手太傷心

到最近,她叫我去取回婚戒,(意思是打算要還給我)

我跟她約時間,她不回覆,我告訴她甚麼時候我有空,也沒有回應

我就發短訊跟她說,如果她要留為紀念,不還也無所謂

但總得有個答案,有個了結,到底她是要留為紀念,還是要還給我?總要有答覆吧?

在我再三追問下,原來她把戒指送給別人,沒戒指可以還給我。


我就覺得很生氣... ...

憑甚麼她由始至終都那麼自私,交往一年我在她身上花超過400000台幣,

她送給我的加起來也才4000不到,還經常專車接送,連飯都煮給她吃...

我覺得求婚戒指是應該還給我的,其它就算了~

後來我有位朋友是律師,他問我是不是很不服氣,他可幫我追討...

那顆鑽戒也不便宜,當時太概值250000台幣吧...

現在我是不管怎麼聯絡前女友,她都不會回覆。

你們覺得我應該追討嗎?

不要問我當初為甚麼喜歡她這種問題...
seer_far wrote:如題

結不成婚,求婚戒指應該討回嗎?

感覺很像結婚詐欺耶……
而且一切行為都是為錢
她既然說要還你那就去討吧!!
但她感覺再耍你,或許一開始就不想嫁你,只想騙你買戒指吧。
然後再用一些很不合常理的要求來逼退你,說話又不算話的人,都不要輕易相信。真的。
快讓你的律師朋友幫忙吧!你應該是不缺錢,但要替自己爭口氣阿~
算了啦,做男人的大方点。。这种女人不要也罢,没有和她结成夫妻,你应该高兴了。。
奇怪 現在的人是不是賺錢都很容易


常常聽到很多人說在女方身上花了很多錢..



社會不是平等的嗎? 現在不是講求男女平等的新時代嗎??


交往不是應該平等的嗎? 怎把自己搞的好像傭人一樣... 而且自私的個性應該不是臨婚前才出現的吧?

seer_far wrote:
我就發短訊跟她說,如果她要留為紀念,不還也無 所謂 ...(恕刪)


你這句是致命傷。
基本上你這樣跟她講同等把婚戒無條件贈與給她。
只有要她把這段簡訊交到法庭上你是估計是拿不回戒指了。
不過我也不相信她會把這麼貴重的戒指送人,
多半是拿去點當變賣,吞掉現金了。
你要有拿不回戒指的打算,
就當這段感情投資失敗吧,下次再加油就是了。
seer_far wrote:
後來我決定慢慢疏遠她,怕她突如其來的分手太傷心

到最近,她叫我去取回婚戒,(意思是打算要還給我)

我跟她約時間,她不回覆,我告訴她甚麼時候我有空,也沒有回應

我就發短訊跟她說,如果她要留為紀念,不還也無所謂

我個人以為光是這一段短訊已證明了一件事:
你已經授權女方可自行決定歸還與否,你都明說了"如果她要留為紀念,不還也無所謂".
女方現在只是依你所給的授權,她決定不還給你.

簡訊可是白紙黑字的明白表述,我不是法律專家.
婚姻破局以後,在明知結婚計劃已取消的情況下,你又發出以上的簡訊,
因此,這枚你口中的婚戒早已不是因結婚而贈與的戒指,
你都說了,她可以留下當紀念.

所以,我個人以為你是單純的贈與戒指,因為婚約取消在前,
你用簡訊贈與戒指在後,你應該是拿不回來了.

不能一時興起告訴對方說:你可以留下做紀念,不還沒關係.
對方因而決定不還,取得所有權.
過一陣子你又想想不甘願,又要對方把戒指還回來.

你要告上法院去要回戒指,最好和你律師說明清楚你曾發過的這段簡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