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我朋友發生的事, 非我本人!
小弟我目前還沒資格成為公務人員,
一個月兩三萬元的薪水, 真的沒辦法讓我養家活口(學歷不夠無法考薪水較多的高考).
事實上, 一堆公務人員都是假日要上班的啊.
需要早晚輪班的也一堆.
比如說, 動物園, 故宮, 圖書館, 環保局, 警察等等.
而且,
很多都不是表面看來輕鬆, 不然像是動物園的缺怎麼一直冒出來?
以為只要每天去餵動物吃吃東西就好了嗎?
很多都是上班時間作勞力工作, 下班後還得加班作行政業務, 而且沒加班費可領.
很多怕吃苦的年輕人根本留不住.
我朋友有在愛情公寓放生活照, 對方也是有放照片.
據臉書推測對方應是本人照片無誤.
無法拿到之前雙方Line的紀錄.
看來我朋友只能認栽.
幾千塊討不回來了.
但是,
可以在網路上公開此一惡劣女子的姓名和照片嗎?
以作為其他人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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