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BABY* wrote:分居半年了,對方不知去向...電話和LI...(恕刪)




先說離婚的那一個人,若是避不見面逃避溝通,背叛婚姻棄另一方不顧,妳不能期待對方會自我反省而回歸家庭。

妳若已經盡力去暸解溝通,嘗試努力挽回婚姻了,該決定就得決定,有時決擇是不得不做的事,縱使妳很在乎這婚姻,拖著也未必是好,只會讓妳更加傷痕纍纍,因為對方並不在乎,可以跟妳擺爛。

另外,妳們夫妻並無子女。

1.無 "扶養權" 與 "探視權" 和小孩 "扶養費" 之問題。

2.贍養費? 妳是認為,他該給妳一筆費用,負責妳以後一輩子的生活?
法令並無規定,離婚後他必須要負責妳以後的生活費用,所以並不會有 "贍養費" 問題。

除非是,對方為了要妳簽字同意離婚,而以願意主動付給妳一筆金錢來協議離婚。(一般稱呼贍養費)
或是,對方外遇有違法令,民法規定,妳可請求賠償精神上損失,稱之 "慰撫金"。

3.妳可以依法令規定之,夫妻離婚得請求 "夫妻財產平均分配"。
但是,要離婚後才能申請平均分配,調到雙方所有財產資料,所以一定是對方會先做脫產跟妳擺爛。

夫妻財產平均分配之本義,是為保障夫妻婚姻關係續存中,所產生之財產為夫妻共同擁有。
無論,妳是否收入比對方少,或妳是無收入專職家管顧小孩,都可以要求平均分配,以保障雙方對共同生活之努力應有的權益,這是 "夫妻財產共有制" 的原因。

除非,妳們有去申請 "夫妻財產分別制" ,或是屬於 "繼承" 遺產等,法令所規定不屬於婚後之財產,則不列入夫妻財產平均分配。


MINIBABY* wrote:我沒有勇氣...也真的不想離開... 這...(恕刪)


現在,妳知道了,
那一個一直想離婚的人,是會變成多麼恐怖可怕的人,要整到妳離婚方法太多了,當妳暸解了更多,會感到可怕、殘酷、恐懼,對人性、對婚姻、對法律會相當絕望。
如果妳走到法院對簿公堂,這時妳應該會看到,法只能鉗制守法的人,卻管不住不守法的人。他會不斷說謊、攻擊妳、打擊妳、污衊妳,而妳卻得不斷證明妳才是受害者,那又是一次次再度的傷害,妳如果撐不下去一切甭談,只會任由他為所欲為。

MINIBABY* wrote:
分居半年了,對方不知...(恕刪)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人生這場戲
不要入戲太深...
無止盡的鬼打牆,發文 看戲 已解決,發文 看戲 已解決,發文 看戲 已解決

活該活該 還是活該
你不放過自己一直以為自己是受害者,婚姻會變這樣雙方都有問題。都已經分局了,請你放開自己去找幸福吧!不要再沉迷過往。
想開點 努力往前走 不過樓主真的要學習一個過生活 不管有沒有另一半 要能享受自己 自由的空間 否則再遇到下一個 你也有可能讓對方踹不過氣 。 人本來就是孤單出生 最後也是孤單走 。。 自由是很幸福的 , 學會知道如何愛自己 如何享受自己的空間 才能知道如何尊重愛別人 加油 。

傳訊息給他跟他說請他出面談離婚,如果他擔心妳是騙他出來,可以跟他講明如果需要就找律師,一切約在律師事務所,律師費用一人一半,談完一拍兩散。

他的心已經離妳很遠,妳再想什麼都徒增自己痛苦而已。建議妳再去進修,經營自己的興趣跟生活,總會認識新的人事物而有新的社交圈。

想想,一個禮拜七天的時間完全空出來,可以為自己報名個烹飪課,學煮一些好吃的東西,學會了煮給自己爸媽吃,多好?回學校進修充電,換個心情唸書,會發現許多過去求學時代不曾有的感想跟心情,多認識一些人,累積一些人脈,也許在妳的職場生涯哪天會用得上。
然後規劃一天運動,規劃一天休閒。有了一個人的自由,可以到處走走看看,去參觀書展、電玩展、車展、動漫展。甚至無聊四處看房子,沒有壓力的情況下,可以做很多有趣的事情為自己增值,根本沒必要過度倚賴另一個人。

加油,活出自己的精彩!~
MINIBABY* wrote:
而他也不願意支付贍養費

沒有小孩卻還要他出錢,這是否正是“他不要你,卻拖著不離”的原因?

MINIBABY* wrote:
我已經搬回娘家住了快半年...過著單身生活..卻不敢告訴任何朋友...
好孤單....
生活只剩下工作和回家...已經脫離朋友圈很久了~生活圈也已經不同...
想拓展新的朋友圈..也不知該怎麼開始?
心情每天都很差.....很孤單也很沒安全感....
開始想要好好的存錢...學習投資..讓自己有經濟上的安全感
想回學校進修...充實自己的生活...把還沒完成的學歷拿到..
但卻很沒自信...完成了這些又如何....感覺一個人的人生已經失去意義
很怕孤單..很依賴另一半的我..好想再遇到可以依靠和陪伴的人..但真的覺得很難了...也沒有勇氣再去經歷一次...
我真的很想念另一半...懷念美好的回憶...很想回到兩個人那種安定的家庭生活...好不想孤單一個人...
卻不知該如何...

等離婚後再煩惱這些吧,你現在身份卡著不上不下的,再拖也不是辦法

MINIBABY* wrote:
現在的我不知道該不該決定..離婚..
一方面捨不得..

講難聽點打醒你

你有什麼資格決定?
你只剩唯一一條路:離婚
你沒有別的路了
並不是你決定不離,你們就可以回到從前
並不是你捨不得,你們就可以回到當初

你再怎麼捨不得也沒用、你決定不離也沒用
清醒些,選擇權不在你
你沒有可選擇
MINIBABY* wrote:
分居半年了,對方不知...(恕刪)

趕快叫他出來辦離婚,
改天你遇到夢中情人,卻卡在婚姻中,就慘了


板主才20初???

建議趕快離一離吧 怎麼會陷在這裡浪費時間浪費人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