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ua wrote:這樣能算對方詐騙嗎?自己把東西寄過去給對方,又不是對方要求的到時候人家直接告誣告結果人家沒事,你自己進去了@@...(恕刪) 對方沒要求,那妳寄了他怎麼會去收當然是設法讓她要求再寄,或是他要求樓主弟弟時代替弟弟寄去讓這事件真真實實成立,就沒有謊報的問題了這時把對方收件的時間地點給承辦警員,通常馬上就會去調閱監視及收件資料的...至於取件要不要核對身分,我自己曾收過朋友寄來的生日禮物(網路購物買的)收件人就寫了 XX陳浩南(XX是地名)然後我就報了這"名號",然後簽本名取了件...(店員有要證件,但只簡單核對簽的名字跟證件一致,就在憋笑狀況下給了我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