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凌凌 wrote:跟這位女友交往1年多...(恕刪) 基本上戀愛關係不談金錢是原則如果女生連這都做不到那根本就無法抗去外界誘惑就算娶回家也留不住能分就分吧別替人養老婆了..你還是可以留著當滾床單的好朋友但是別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