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大大 wrote:
我有一個小我6歲多...(恕刪)

我覺得你只是在說故事
因為就我看過的...
敢劈腿的人,心通常都是坦蕩蕩
那位姐姐沒有成為你的女朋友吧?!
這樣應該算是偷吃吧!
沒有很喜歡你的小女友,而且你很隨便,只是想要有人可以照顧你,基本上你很自私沒有擔當!
本篇真實度....會有多高呢~151515
頭腦有問題?

為何愛唬爛?

沒唬爛會凍抹住嗎?

為何愛唬爛?

沒唬爛會凍抹住嗎?

為何愛唬爛?

沒唬爛會凍抹住嗎?

很重要,所以問三次





好俗辣喔,樓主不敢出來回覆了

大家不要一直噹他嘛!
先不論道德感的問題

好奇的是..

一位27歲的男人,交了一位21歲女友,偷吃了一位30歲的女生

這件事是件非常天方夜談嗎?為什麼大家都覺的不可能,認為是唬爛文

如果加上職業

一位27歲的住院醫師,有了一位交往2年21歲的大學女友,前天因為喝了點酒,被一位30歲護理師姊姊給吃了

這很不可思議嗎?



微弱 wrote:
你這種能隨便跟人上床的人,還是跟那個能隨便跟男人上床的大姊姊才合得來啊
一個會劈腿,一個愛偷人


整段文章看完後。。。

劈腿我覺的有,但。偷人。。。我就比較看不出來了
再會下台!

小龍大大 wrote:
我有一個小我6歲多...(恕刪)


  少年,站在我的角度...會建議你自首吧!坦白從寬!

  不要以為這次犯了,下次絕對不會犯,所以就不坦白了。犯了一次,基本上就會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會有第三次...以此類推,沒有點深刻的教訓,很多人事不會清醒的。千萬不要到了最後事情爆發才在那裏哭天喊地的尋找能夠追回女友的方法,這時候我只能說神仙難救了~
如果是真的要誠實吧,
隱瞞到最後事情可能會越來越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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