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e999 wrote:
台灣男人只要結婚、離婚就一定會窮!
結婚要上繳全部所得,只能領零用錢!...(恕刪)
當初老婆白天上班,晚上補習班兼職
結婚時她把數年存的3百萬一起嫁過來
買房訂簽開她出,工程款我付(房價15%),交屋她又付2百多
房子用我的名字似乎說不過去
家用公費每月10萬(每人出5萬)
我月薪實領才6萬,剩1萬是零用錢
老婆年收入200萬,所以她存款較多
還好婚喪喜慶外食聚餐,甚至百貨賣場,旅遊,養車油錢等都公費支出
至於家事...大家都有上班,一人一半
看起來我狀況比開版樓主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