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適合婚前住男友家嗎


hillside wrote:
12樓,不就是妳自己...(恕刪)



原本的12樓住戶已經(被版妹)搬走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個人覺得最好不要,如果想見面還是想辦法排假,或找時間外出約會,會比較好,如果連安排見面,排假約會都懶,是否妳在對方心中也沒這樣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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