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bear wrote:
如果以理財方面來說...(恕刪)
是是~~ 個人興趣不同.
喜歡的部份肯定花費比例會大一些.
不過就是針對實用跟必要性來說....
花錢做SPA還能得到許多的讚賞跟關注.
但是嫖妓這件事情肯定不會風光嘚瑟的公諸於世,
這樣比較起來肯定是有很大的差別落差的.
而且頻率說起來也有點不是很對比.
我是不怎麼相信頻率是一個月一次的.
因為做SPA有時候等於做髮型做美甲,我自己的例子可能至少半個月一次.
只是有時候會有方便跟不方便(有空跟沒空)的區段之分.
至於尋歡這件事....我怎麼覺得應該也不會是一個月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