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德洛 wrote:正如同前面所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通姦故名思義,就是至少要有兩個人才能彼此發生關係我主張應該修法維持通姦罪,但要修法成為:如果你要提告,就只能強迫告一雙,而不能告落單如果不告一雙,那就不得提告,形同自我放棄這個權利 支持 要告告一雙, 自己的配偶應該加重
版主似乎沒有弄懂[通姦除罪化]的真正意思, 以林奕含案例, 重點是在第一次是如何發生的, 林奕含聲稱是遭到陳星誘姦, 這是犯罪行為, 陳星卻利用太太威脅要對林奕含提告, 來阻止林奕含對陳星的提告, 按照目前的法律, 陳星的太太是可以放過陳星, 只對林奕含提告, [通姦除罪化]通過後, 陳星的太太要對林奕含提告, 也要一併對陳星提告, 要放過陳星, 就不能對林奕含提告, 陳星夫妻利用法律漏洞玩弄女學生, 事情不是版主你想的那樣.
球德洛 wrote:我主張應該修法維持通姦罪,但要修法成為:如果你要提告,就只能強迫告一雙,而不能告落單 既然要用刑法來懲罰人類的愛情,那該只能提告通姦的配偶。還有,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老婆/老公,也該被罰吧?我建議至少是三個月的拘役。
個人不管這些只需問那些人該問問自己.您愛自己嗎?再者.您愛周圍一切嗎?若愛就該終止胡鬧.--Marc Vedo - Ride of Your Life feat. Kylie Auldist (Official 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