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放在她床頭
隔天打給她,她說忘了,我說,那你現在把紀念品放到包包,就不會忘了吧
第2天又忘了
第二週前女友還是沒拿給同事,講了一些我覺得不是理由的理由
什麼,同事要結婚大家在忙等等
第三週,又還沒拿,甚至她已經拿到公司了在她辦公桌桌上,她也忘記拿給同事
我打給她,她在辦公室,她說電話講完要拿去同事桌上,講完,仍然沒拿
我不了解,拿個東西有這麼難嗎?
最後終於拿了,拖了4週才拿
她上班都不會忘記幫同事訂雞排
要出去玩也不會忘記幫同事準備東西
甚至公司警衛請她幫忙買記憶體,她假日也會出去買
我跟她說,你不要同事朋友跟男朋友差太多吧
她回:那我們當朋友好了
我就分手了,3年的感情
所以樓主的心情我很能體會
有時不是一條藥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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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i Jr. wrote:可是開文數落了她
這件事沒有誰對誰錯!對吧!!
那檢討自己了嗎!?
我真的覺得你
18樓這篇回覆的
上下樓是你的貴人!!!
至於某些幫著你數落就...
Budding wrote:
我是女生
我的想法是... 你們彼此都沒有那麼在乎對方!
換成是我 我一定會努力讓自己記得這件事
譬如說寫在便條紙 貼在我的手機或鑰匙上 提醒自己
而換成我老公的話 我想他99%不會因為這種事跟我發脾氣的
頂多就是唸唸我而已
所以... 我覺得你們彼此都真的沒有那麼在乎對方
過去的事可以當作是個經驗 努力向前看吧
一定會找到適合的另一半的 ^^
rokming wrote:同感!!!
不好意思, 小弟講話比較直, 感覺上也是分了比較好:
男生方面
一條藥膏真的沒多少錢
但我想樓主既然曾摔壞這麼多東西, 錢真的不是大問題.
純粹是"奇蒙子"的問題, 但這問題又很難解.
樓主女友的健忘也不是一天二天, 早該知道不能太期望了.
自己買條藥膏用一下, 下回再嘴破也還是能用.
也不必癡癡等著別人帶給妳.
女生方面
真的是不太在乎樓主, 要在乎是真的會記得的.
甚至不用主動提, 知道樓主的狀況, 就會主動帶來了.
只能說, 這事只是個分手的導火線罷了.
対バイオロン法 第六条 子どもの夢を奪い、その心を傷つけた罪は特に重い 兩性平等孩子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