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做了這種事!
無法接受耶!
想到就覺得噁心
May-mmk wrote:
妳老公不可能改他就是(恕刪)
戆男 wrote:
哎...
本來上一篇...(恕刪)
戆男 wrote:
偷吃就偷吃.竟然還留紀錄...
有被發掘可能的徵兆.還不懂的把證據給湮滅...
戆男 wrote:
這是他之前有個光榮的事蹟.
胡說八道.被樓主反嗆.還不懂反省...
芝木貢 wrote:
那你這老公活著還有意義嗎?!根本毫無樂趣可言!
芝木貢 wrote:
四十歲之前就不感興趣不會在想尋花問柳了
jay12533 wrote:
我早就把那位黑掉了
...(恕刪)

天外小兔兔 wrote:
外型不錯個性也好,要騙女人還不容易嗎?
天外小兔兔 wrote:
立個協議書吧~ 要雙方簽名的民事契約
錢都給你管
只要再逮到一次,不管是約炮還是買春,還是聊色搞曖昧就離婚並賠償1000萬
davidchange wrote:
感覺妳在擠牙膏
雙寶人妻 wrote:
這句我昨天就跟他說了...(恕刪)
kelvenblack wrote:
WHY?外遇離婚責任(恕刪)
shishin01 wrote:
第一
第二
第三
shishin01 wrote:
因爲她離開了 也不會比較快樂
重點是他自己捨不得離開
大大可以再去看一次我打的內容

shishin01 wrote:
懷孕了就結婚
shishin01 wrote:
大大可以再去看一次我打的內容

shishin01 wrote:
連他身邊的好友 也全都換成了男方的的同學或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