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樓主老爸,66歲了,那個還能用,這也不簡單了!說實話,樓主介入太多老爸的感情事,其實,這只是老爸與老媽就可以互相喬好的事情,不用鬧得那麼大,。。。。。。甚至,如果,老媽同意老爸娶個二房也都可以,我的觀念比別人開通,。。。。。樓主老爸的感情事,老爸會自己作主,當人子女者,不宜躁進!
上星期六華視晚上8點謝震武律師主持的快樂有GO正裡剛好有一段相關法律問題,如果你想要那個女人得到教訓的話,就找警察捉姦在床吧!然後控告妨礙家庭,起先可以兩人都告,如果你爸有後悔那就撤銷對你爸的告訴,算是給個警惕,女方的告訴就不要撤銷,讓他去吃牢飯,再要他一筆民事賠償謝震武解釋的是丈夫(簡稱A)妻子(簡稱B)外遇對象(簡稱C)A跟C外遇被B抓到,B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受理以後,會出現以下結果1.A跟C都被判刑2.A因為是B的配偶,所以請求B原諒,B撤銷對A的告訴,可是撤銷效力不急於C,所以A就沒事C還是被判刑3.B如果一時心軟撤銷對C的告訴,撤銷效力及於A,所以A跟C都沒事如果上面我寫的你看不懂意思,那天的節目應該明天星期六下午3點還是4點會重播,妳可以看一下,對你應該會有幫助
切斷經濟來源+1錢是你媽賺的~憑啥要讓你爸拿去養外面的狐狸精?你爸的存摺跟印章是你媽在保管的嗎?如果是~就藏起來!!不要給他用!!還有阿~怕你爸出去沒錢花?那是他的事~不然就把一個月的零用金減到剩5000!看他還拿啥去養那個狐狸精!!
tmc7620 wrote:那不是我家,也不是我...(恕刪) sorry,誤會了請不要見怪二個家庭發生的情節真是太像了難不成外遇的劇本都是同一個編劇寫的在此衷心祝樓主家裡的事能圓滿解決也在此為我自己的雞婆行為表達歉意
陳林西施女士兒 wrote:切斷經濟來源+1錢是...(恕刪) 你知道我媽怎麼說嗎她說她怕他不給我爸我爸會生氣....所以我媽已經越來越軟弱了他們2個財務是分開的我爸不讓我媽管他的錢他最怕的就是沒錢他也打死不相信哪女的是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