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胖大恕我直言再回頭看整件事我覺得納悶的是一般公司要將職員調部門都要經過總經理同意甚至於每周經理會時召開所謂人評會人令發佈才算生效貴公司卻是人事協理可以逕自發怖制度上是否有暇疵呢如果當初是有經過這些程序塵埃落定後 當事人及其他人應該會有所收斂 畢竟是討論出來總經理同意的結論
steven_tw wrote:真的怪怪的~~~要小心點B掛的人都怪怪的~晚上等你的最新狀況~加油~不過那B經理真的頭腦有問題~~如過那B小姐是我女友~我一定跟他分手~丟臉死了~ 是不是有"把柄"被抓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