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兩個月提分手,文長


大地騎士 wrote:
我覺得應該恢復冠夫姓...(恕刪)


不見得冠夫姓就能增加歸屬感喔

不然你叫你老婆冠一下試試看啊

巨大一姐 wrote:
你怎麼在這?哈哈...(恕刪)


一姐...
好樂迪都馬到處亂跑的.....

哪裡有熱鬧可看,
那裡就有好樂迪呀

陽春麵加蛋 wrote:
不見得冠夫姓就能增加...(恕刪)


陽春麵姐姐...

息怒息怒....
週末假日的.....
放鬆心情吧
很典型的 現在很多人遇到的問題

有時候真的是有點忍不住耶 要男生站再妳的角度想 那妳以後結婚 也跟家裡切割的那個乾淨嗎?

沒辦法發搬出去 就是沒錢阿 不然咧 不能接受 就不要結了阿 關媽寶什麼事阿

什麼叫 有種 有種就是妳出買房子的錢 然後問他要不要搬出來 他還是不搬 那應該真的是媽寶了

算了啦 找個有車 有房 父母雙亡 的人吧 反正沒結成功算了啦

davidlee850 wrote:
...(恕刪)
總而言之
我嚴重覺得這是釣魚文
哪會有女生上來討秀秀還跟大家講說我要房子又要錢
而且還超不貼心很愛耍脾氣不想參與對方家庭生活?


觀念問題很難說,就像姓陳那一家子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說自己沒貪汙一樣,
更大的例子是美帝到底是國際警察還是侵略者呢?立場不同結論不同.
這樣也很好阿
因為我不贊同離婚 所以妳應該慶幸

我相信
世界上一定會有適合自己的人
也許妳覺得他適合妳 但其實妳不知道有更適合妳的

這種男生不好
我討厭一直隱藏自己情緒的男生
我以前也遇過
只要他不開心不爽 表面上都是看不出來的
但是他都記在心裡
然後找個時機再爆發出來

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溝通解決問題
而不是一直積恨

希望妳開心點
人生還是很美好的 不會因為這樣就變黑白的
妳應該去慶祝
因為妳離幸福又更近了
加油

大地騎士 wrote:
我覺得應該恢復冠夫姓...(恕刪)


是啊該恢復,而且像國民年金一樣該強制,
光這些改證件的錢又可以增加不少稅收,搞不好還可以多聘一些公務員降低失業率...

陽春麵加蛋 wrote:
你講話還不是普通的酸...(恕刪)


對同性我一向都很客氣的 酸你剛好
言盡於此
希望你能自己醒過來 不然相同的事情只會一再發生 你還有幾個四年可以虛度?
我家的狀況是〜〜我老公自己買房子付房貸(沒拿長輩的),他房子他的名字,家用也是他出的,我全職在家顧小孩,錢都在他帳戶裡,我有使用權

我們夫妻感情很好,很少吵架,我沒存私房錢,也沒想過離婚後的保障,但他今年買了一間小套放我的名字當我懷二寶的禮物

我很感激他對我和孩子的努力,他很感激我對孩子的付出

另外,我娘家爸爸就是屬於好客的那種,從小到大的五、六、日家裡一堆客人,我個人非常痛恨這種假日不得閒的日子,妳前男友家沒請外傭、妳是媳婦逃不過忙碌,樓主的狀況,壓根考慮都不考慮

每個人狀況不同、立場不同,考慮的當然也不同,不適合妳的家庭生活,並非忍一忍就過了

adolphin wrote:
是啊該恢復,而且像國民年金一樣該強制,

強制?又沒罰則
很多人都嘛沒繳
so又有多少人會冠呢?
強制冠夫姓,說不定更多女生選擇不結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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