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你跟吉米林大大不夠相...(恕刪)
大概是我跟小杯子大大不夠相愛
所以才會他重視他的觀點所在
我討論我的觀點
話說之前小杯子舉得例子我也看不懂跟版主的問題有何關聯。所以就不回文了
我比較希望能夠針對版主的問題來發言
你知道的,討論失焦,就是害版主的文被鎖
小杯子 wrote:
我們的愛...(恕刪)
但女友抗議,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