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結婚後以夫家為主娘家為輔是必然的
就以目前上一代的思想來講,男孩就是繼承家業財產
撇開法律規定,以目前情形老一輩的思想來講有幾個
是把財產留給女兒,當然法律規定兒女都有繼承權但
是又有幾個女兒真的會回家爭家產,以我身邊朋友大
多是女兒無條件放棄,或者是一點點意思意思,因為
要是要求公平分配到最後一定撕破臉,為何離婚率節
節高升,就是因為認知都搞亂了新時代的媳婦認為兒
子為何就要養公婆,為何就不能養岳父母一樣是人生
父母養,但是一個家庭要養活四個老人真的是有點難
度,還有很多新時代媳婦不跟公婆住難怪獨居老人越
來越多,我個人建議是某些該照古老傳統的地方還是
不能改,如侍奉公婆、洗衣、做飯需要修改的地方如
帶小孩、整理家務、洗碗等工作應該分工合作,須重
新取得平衡點。如果娘家只有一個女兒的話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