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萬歲 wrote:
像我那傻妹妹的例子,明明人都受傷要開刀了,還沒辦法離職,因為擔心復後找不到工作,它的男朋友連間房子或車子都沒有,當然也沒辦法讓它有失業的緩衝期...(恕刪)
看來您把一些東西混為一談了...

若是在職場上受傷害而開刀,可以請公司負責,公司也不能隨意開除員工。
若是非職場上受傷害而開刀,那得自己負責,耽誤工作情況公司可以選擇不要這位員工,但得給遣散費。
不論以上兩點哪一點,都不是您妹妹男友該負責的。
男朋友不論探望、金錢補助、生活上援助... 這都是感情與道義,
有做這些表示男生或許很關心女生,沒有? 也不是一種錯誤... (充其量感受不好而已)
畢竟在婚前,都沒有責任與道義去做這些替人家養老婆(or 老公)的行為。
如果今天情況反過來,男生要開刀希望您妹妹有房子有車子做他失業緩衝,
是否依然會得到您一句: 真不知道找這種男人做啥,買隻玉米回家也比它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