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做到以下50條,卻還少一條...


ninja680614 wrote:
網路上亂亂點的時候看...(恕刪)


想太多~
這樣還算生活嗎?

如果有這些條件~一段時間我一定認為很無趣!

教父說:不要讓人知道你在想什麼!沒錯~兒子麥口!堅強點別撒嬌!
看不下去.....
這種女人只愛自己,
或是養一條狗就好了。
這應該是交不到女友的宅男寫的八,

現實生活中,這五十條,做到越少的,

把到的妹又正又多,一個接一個,

反而做到越多的,只有領卡的份拉!

ninja680614 wrote:
網路上亂亂點的時候看到的男朋友教條,改天再來個老公教條應該也不稀奇
想想聖經也不過才十戒而已,這50教條簡直把耶穌比下去惹(阿門)
先把文po出來(心臟不夠強之男性鄉民勿看)↓

男孩可以做到10條,可以考慮做男朋友


01、你是他的初戀。
02、在見面和分開的時候吻你的臉頰和額頭。
03、一起逛街一定會拉著你的手或攬著你,走在車多的那一邊。
04、睡覺的時候替你掖好被子。
05、默默忍受睡覺時被你擠到床沿邊繼續睡不吵醒你。
06、在你難過失落的時候抱著你告訴你,至少還有我。
09、帶你去參加朋友聚會,介紹好朋友給你認識
10、包容你所有的生活習慣,包括睡覺時不能有電腦或電視聲音。


所以,在對方還沒作男朋友之前,以上紅字部份都能先作就對了?

親親、抱抱、睡覺...






唬爛文... =.=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剛剛在想自己想找怎麼的女生........聰明安靜會做家事顧家裡對長輩好......但唯一的條件是~不能看了不舒服...

最好長得漂亮~剛好身材又好~

想到最後....我發現我還是個畜生阿~~~
wchpfish wrote:
這應該是交不到女友的宅男寫的八

為什麼會認為是宅男寫的呢
沒人認為會是宅女寫的嗎
加藤老鵰 wrote:
包括48條??怎麼知...(恕刪)

我是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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