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ja680614 wrote:
網路上亂亂點的時候看...(恕刪)
想太多~
這樣還算生活嗎?
如果有這些條件~一段時間我一定認為很無趣!
ninja680614 wrote:
網路上亂亂點的時候看到的男朋友教條,改天再來個老公教條應該也不稀奇
想想聖經也不過才十戒而已,這50教條簡直把耶穌比下去惹(阿門)
先把文po出來(心臟不夠強之男性鄉民勿看)↓
男孩可以做到10條,可以考慮做男朋友
01、你是他的初戀。
02、在見面和分開的時候吻你的臉頰和額頭。
03、一起逛街一定會拉著你的手或攬著你,走在車多的那一邊。
04、睡覺的時候替你掖好被子。
05、默默忍受睡覺時被你擠到床沿邊繼續睡不吵醒你。
06、在你難過失落的時候抱著你告訴你,至少還有我。
09、帶你去參加朋友聚會,介紹好朋友給你認識
10、包容你所有的生活習慣,包括睡覺時不能有電腦或電視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