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算

分都分了

而且

她只不過是你住後日子無數個女朋友的其中之一而已

你現在會生氣,過一段時間就覺得沒什麼了

如果是老婆的話,那就要很生氣
妳回答的方向錯了

其實版主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女方都提分手了,是男方自已還不肯接受事實」

他以為他還在挽回?

對方都提分手了,還有什麼好挽回的

何必為了一支草放棄整座森林

滿街正妹缺男朋友

沒有必要固執

看過補教人生

基本上你應該能理解

搶來的~終究會被人搶走

劈人的~終究會被劈!!

樓主~放寬心吧~!
skinnerlee wrote:
妳回答的方向錯了其實...(恕刪)


你說的是!你說的對!

分都分了...
沒有什麼好執著了!!
會分手一定是不適合嘛~!
適合怎麼還會分手勒~!
先交男女朋友的都比較該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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