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奶茶奇異筆 wrote:不....你是保育類...(恕刪) 嗯~ 有好笑到 不LDS了, 言歸正傳 (咳~!)樓主~ 我是女生...我的想法是,家事兩個人的, 就是都要出 (比例自行協調)其他比如你愛老公買個手機嘉獎他,或者老公愛妳買個包包鼓勵妳,不是很好嗎?甚麼"老公賺的大家花, 老婆賺的自己花"這種話真‧的‧很‧不OK有公主夢很好,但也要找到王子才行
婚後生活費的部分當然是一半一半,存到特定戶頭,例如每個月一人出一萬,存到家用戶頭,遇到家用包含小孩的費用水電買菜用餐或房貸等等非個人支出的部分就是從家用戶頭支出,至於個人支出的部分則是自己負責,很清楚很公平,也不會有什麼爭議產生,如果女生婚後想賺錢自己花,其他的都老公出,也是可以,看男方自己能否接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