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isgood0414 wrote:
這我百分百認同, 而...(恕刪)
人永遠都是"多"套標準的,何況是夫妻呢
(跟父母的價值觀差異真的超級大)
gameheven wrote:
台灣女生曾經辭職走進家庭之後,就很難復出了。婚前月薪三萬,復出之後說不定剩22K。
自己搬走的話你會被告。而且你會輸。法律明定夫妻有同居的義務。而且有逃家紀錄,小孩監護權通常是搶不到的,說不定你的薪水還要扣一點下來,當小孩贍養費勒!
gameheven wrote:
怕的是自己花太兇。又要另一半買單,真的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