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法王 之 拯救被邪說誤導的眾生


neomanstein wrote:

性交易有...(恕刪)


法王比喻, 是要讓對方知道有如割身肉般是否痛楚,
這比喻算是用最貼近己身的方法來感受.

你提到的婚戀市場的這個model算是失敗的model,
別忘了要考量人性(包含道德及心理層面), 而不是只有單純的性.

倘若是一般人, 你愛怎麼性交易都可以.
既然是想親近佛道, 修道之人就學著克制慾望,
又何必大言不慚的對大家說性交易是你情我願的公平交易?
那豈不是在顛倒眾生?
佛網—淨化情慾版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boardid=5

上面這個討論區很適合為情慾所苦的眾生去看看,剛剛有大德說了台灣的婚姻市場的實況就是,
男人為了合法取得"性"而去買房買車,因為沒有那兩樣人家不跟你交往,更遑論跟你上床,
女人用性來換取安全感,於是可憐的男人被生理慾望搞得焦頭爛額,業力真是可怕不是嗎?
如果能夠不受慾望控制才是真正的解脫,不然像我一樣,一看到正妹因為求不得苦而心情不好,
所以我現在都持誦金剛經來讓自己的心靜下來,說來慚愧,後學以前也下載很多 A 片來看,
尤其最喜歡 SOD 系列,電腦螢幕的對面就是佛像,但後來發現長期邪淫讓我的面相變得猥褻,
我驚覺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不然福報會被削去,美滿的姻緣也可能就此消失,於是決定戒除邪淫的壞習慣,
希望還能有機會找回失去的福報以及姻緣,下面是我寫的一篇懺悔文,我想用一年的時間來改變自己,
並證明因果是不是真如聖賢所說的所言不虛,在這個危險的末法時代,時時提起正念做正確的事很重要。

民國100年,戒淫實驗年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24979&replyID=&skin=1
路跑法王您好: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58020817558891#!/photo.php?fbid=196771707008949&set=a.196771610342292.50400.100000283630230

不知法王對於此張照片有看出端倪嗎!?
因為陳信心師父說要有修佛法的人才看的出
想說法王應該可以看出端倪,
可以請法王替我們解惑一下嗎
sky112180 wrote:
路跑法王您好:htt...(恕刪)

《金剛經》云: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念佛本是念自心,自心是佛莫它尋,本王根本沒看到什麼,各位也不要去"執著"裡面有什麼了,切記切記,要覺不要迷,不要說本王不度各位,正所謂,聽佛修禪似有悟,滾滾紅塵又現形,境界一現前,功夫到哪裡是豪洨不了的,哇哈哈.......

路跑一哥 wrote:
《金剛經》云: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佛說十善業道經》云:
「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
《金剛經》亦云: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相」修一切善法

法王早安


其實我們在妥協自己去獲取什麼東西的時候,付出的是更高更高的代價。

路跑一哥 wrote:
《金剛經》云: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唸佛本是念自心,自心是佛莫它尋,本王根本沒看到什麼,各位也不要去"執著"裡面有什麼了,切記切記,要覺不要迷,不要說本王不度各位,正所謂,聽佛修禪似有悟,滾滾紅塵又現形,境界一現前,功夫到哪裡是豪洨不了的,哇哈哈.......

法王真是有智慧啊,不執著就不會去理會別人的踢館、質疑,話說後學也是很喜歡持誦經剛經的,
有些人就喜歡出難題考別人,不要隨之起舞自然就相安無事了。

elb wrote:






法王比喻...(恕刪)


對, 假使真的是切身之痛, 就應該會同意, 性交易本身跟是非善惡無關.
為什麼我反對定義性交易是惡, 並且去限制之.
是因為限制性交易, 真正得益的不是妓女, 是圍事的黑道, 是收賄的警察.
這個社會不會因為萬惡淫為首就有所改變, 這始終是經濟問題.
限制的結果就是這些從事性服務業的人們, 無法受到合理的保障.
萬惡淫為首的這種道德紀律是包裝耶, 是為了掩飾既得利益者對妓女剝削的事實.
要這樣來控制供給, 但是人類在性方面的需求並不會降低,
甚至有可能因為突破限制所帶來的刺激, 反而升高了需求.
這種想法是斷無可能解決問題的, 真正的問題是,
這些女人除了性之外, 並無其他謀生工具, 假設真的是活不下去才做,
這種生存意志的堅強, 不是簡單的事耶, 多少人被主管一罵就憤而辭職,
心靈跟紙糊的一樣, 跟這種不管怎樣都要活下去的人怎麼比.
忍辱是為了負重, 但是這種萬惡淫為首的觀念, 是在斷人生路.
還要強迫他們被黑道和警察剝削, 這種口惠實不至才是真正的邪惡好嗎?

還有婚戀市場沒有搞清楚, 就會被坑殺, 被誰??被銀行, 被建商.
這種東西至關重要好嗎? 不然為什麼要把家庭與婚姻納入經濟分析的範疇,
你看建商的那些廣告, 訴求的就是人性層面, 就是心理上對安全感的缺乏, 還有對感情的責任感.
這些都是用金錢去達成的, 都是可以標價的, 你只是忽略了不去看而已.
沒有東西是沒有價格的, 包括親情, 孝順不也用金錢去標價,
拿錢回家照顧父母, 是因為我愛他們, 但同樣的, 我也深知愛是有價碼的.

道德始終是拿來要求自己, 不是拿來要求別人的,
不是宗教不好喔, 而是當執行的方法變成己所欲施於人的時候,
就有邪惡的成分在, 當開板大把那講台打爛, 是尊重了私有財產了沒,
這是現代社會人際間相處的最低公約數, 不傷害他人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他可以因為要貫徹自己的價值, 去傷害他人的財產, 這其中的道理在哪裡?
言論的存在本身就是有價值的, 什麼樣的言論都一樣喔,
別忘了蘇格拉底也是因為瀆神而被處死, 耶穌也是因為同樣的理由被送上十字架.
任何宗教的誕生, 都像是一種苦行, 不斷的奮鬥, 犧牲, 奉獻.
但到頭來在實踐的時候, 卻反過來去迫害其他不同的言論, 這恐怕是最大的諷刺了.
開板大可能從頭到尾都沒想到, 自己是在暴力威脅, 進而迫害他人的言論與自由.

neomanstein wrote:
對, 假使真的是切身...(恕刪)


小弟覺得這種事情

見人見智

宗教的力量, 主旨就是在勸人為善

讓世界更和諧

就跟學校教書一樣

很多的理論是符合大部分的情況

但是實際到了社會上的運用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男女之歡, 本是天經地義之事

又何必值著於 "淫", "邪" 等文字侷限呢?

這些道理, 是給懵懵懂懂的人, 並指引光明道路(該宗教認為)用的

你我都已在自己創造的道路上

何必想要去改變別人的想法呢?

除非你是創教者~~

neomanstein wrote:
對, 假使真的是切身...(恕刪)



冥罰淫律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強姦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地獄,曆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曆劫者,每一劫,即曆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複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曆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曆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三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抱樸子曰:紀者三百日也,金科輯要則雲:紀十二年也。此當以金科輯要凡例之言為准。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曆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此即同性戀者)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原注:一算三月也。抱樸子曰:算者三日也。金科輯要則雲:算者,三年也。此當以原注為准。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雲: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淩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準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鹹豐六年,

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

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

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災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

文武二帝,懇蒙

玉帝准後,頒輪科彰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法王的回文風格充滿包容力
道理各不同
有緣者得

其它要戰高下的回文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