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在虎爛阿?還是為新小說找題材?
只能說不是一定要當妓女才可以孝訓父母的,快報警吧!
這是真的嗎?老實說不太相信。
遇到這種事情
一般人都會很難過
但妳是姊姊 難過不是妳現在要做的事情
妳應該趕快看好妳妹妹
不要讓媽媽利用她
一個家只有妳跟媽媽 妹妹
難道妳想妹妹出事嗎
媽媽不能溝通就不要再溝通
對與錯 妳自己要判斷
這跟孝順沒關係!!!!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你媽中毒太深,請報警處理。1個月給8千家用足夠了拉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看來你媽缺錢缺很兇
連女兒都恨不得拿出去賣了
再做沒多久
應該就會叫你把工作辭一辭
去她店裡做全職了

建議你跟你媽撇清關係
搬家換個環境
把戶口遷到市公所
暫時不要再跟你媽連絡了
可以的話
把你妹也帶走吧~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你媽在推你跟你妹下海啦.

想辦法帶你妹一起離開這個家庭吧.
你媽真的是奇耙!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卡拉OK的牌照不太好拿吧?
可以的話先試著檢舉看看,很多卡拉OK店應該都有違消防法。
接著,試著向長輩求助,與管區建立交情,凡是有妳或妹妹出現的時候必有臨檢,店家久而久之避而遠之。

雪山飛狐 wrote:
妳媽雖然為錢昏了頭,...(恕刪)



你會有這番言論也挺不可思議的,單親家庭的子女比例上是比較不會受到觀愛的…


一個價值觀已扭曲的人,你竟然還說他在他眼裡也不 ok...

請不用去評判別人o不ok,說穿了我們只是看戲的。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這種媽媽你可以不要了
趕快帶妳妹妹走ˇ吧
不然再來的情形不是你可以想像的

chaio0703 wrote:
[第一次發文]我媽最...(恕刪)



直接打電話去檢舉KTV了..
上個月去朋友開的店
有看到類似申請營業表格
要有當地的消防局.警察局.建設..(課!?)的人檢查過簽名 才能營業
每半年複檢一次的例行公事 應該是說油水比較洽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