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夫妻財產分別制及家用分攤問題


micli1973 wrote:
我離婚了....我說...(恕刪)


現在離婚率真得蠻高的 人心難測

分別制(剩餘財產)也算是一種保護自已的方法啦

要不然年老時 人財兩失 就真得是一個字 "慘"

不過你連家用都分這麼清楚 是真得有點過頭了啦



沒什麼對不對,你去問那些錢全交給另一半(不論是男生或女生),
然後被對方把錢用光,然後被甩掉的人看看,相信得到的答案又會不一樣.

婚姻生活本來就是靠雙方協調,連民法都沒有強制家庭花費要怎麼負擔了,
又有什麼必要的規則呢!?

當然,協調要在婚前才比較有效用,婚後只能多忍耐、多退讓,
畢竟男人在這個社會還是被要求要多負點責任.
雲天璿 wrote:實際上的執行有難度~
事實上只要放進共用


現實是很痛苦的,沒多餘的錢是現實,
重機並非要買,買重機也不是重點,
但我卻看到樓主也一樣的問題,
負責絕大部份房屋生活開銷和小孩教養,幾乎所剩無幾,
你老婆負擔輕多了,她比較有可能多存錢為未來打算,
都吸你的耗光你的,你還能做什麼?決定什麼?
自己剩下的買包乖乖吧,有能力就要平衡兩個都有能力。

家庭能存下的財產房屋籌碼都在老婆手裡,跟你都無關,
你收入不斷的被房貸生活開銷教養費磨光,你留下什麼?
樓主講句不好聽的,如果你急需花幾萬或十幾萬,
自己都無能為力,你會死的跟我一樣慘,
什麼都沒得談就算要訴訟,要耗時要耗錢錢錢錢,
她有籌碼本錢跟你耗,你有什麼本錢耗?

成家,成家,這成家嗎?
你們的問題根本就在權責不均,沒有家庭的認知,
家庭凌駕在夫妻之上,任一方沒這認知,
都會有很多問題,就不會為家庭有所取捨退讓,
就會在乎要付出而只顧自己,不會想兩人一起吃苦一起快樂,
只為自己想,不會為對方想,不會管對方死活的。

如果,今天老婆突然說,不愛了,要離婚了,
你死命低声下氣挽留,她就是不要,你能怎麼辦?
再對她更好? 再給更多條件? 再退讓更多?
期待她會同樣回應? 期待她會開始改變對你更好?
現代男人會弱勢,為愛為家什麼原則都沒有,
到最後什麼都失去,只是撐撐撐。

雲天璿 wrote:
再加上原本對方就不想生小孩而我想生
在此情況下應該要多給對方一些保障
於是更協議了我幫忙出頭期款買房子以及生活費負擔7:3的比例

最近因為內人轉換跑道
除了試務及準備工作之外無暇顧及我的感覺
於是我開始去思考這樣子的情況會維持多久?
是不是能夠討論一下新的平衡方式?


閱~把關鍵幫你匡起來!

妳老婆那樓....我也看了!雲苦主!你的問題應該不是財產制的問題吧?

我們家也是分別財產各管各的....本來也有共同賬戶!只是....婚後就變成『單一』賬戶...

房子我們各自都是『婚前』財產啦!只是....租金收入我犧牲,拿出來自住而已.....

我想你應該不是計較家用分配3:7,或是房子登記她名下的問題吧?

就算是分別財產?你可以舉證房貸是你付的,房子的產權處份利益!也不會全歸她所有....

你的問題是在於:

『家庭財務你負擔較多,手上沒多餘可自由運用的錢!同時她沒考慮到你的心情,心裡不平衡嘍!』

講白一點就是!錢都你在付,可是她卻忙著賺自己的錢,衝自己的事業....然後不給碰,老子不爽啦!

所以......老子不爽再『多』付!

貴夫人的說法是.....婚前就講好不生小孩了!現在不給碰?.....那是正常的......

那改成『共同財產』.....她就會給碰嗎?貴夫人不是說:第一個小孩是...『意外』!

現在.....她一定會想辦法!不再發生『意外』......

所以不給碰!她也認為是『應該』的嘍.....

生不生小孩?才是關鍵吧!

你解不開她心裏『懼』生小孩的陰影?她又怎麼會給碰!

她給碰也肯再生?我想....要你全『買單』不買機車,你應該也是沒怨言的吧?

以上....分析完畢!

貴夫人.....生不生小孩?家務事『無解』,真的....

水餃一顆一顆算?你們也太誇張了.....爽快一點!全買單就好嘍.....

知道妳老婆看錢重?你還一顆一顆算......不是擺明!老子『起毛』不爽,準備『開戰』.....

加油嘍!

雲天璿 wrote:
對方覺得她一餐三四十塊就能解決為什麼我一餐有時要花到一百塊~


看來你老婆是超級節省的人,因為我也很節省,也曾驚訝吃個路邊麵攤要一百塊,何不吃便當就好
不過我的情況不會像她這麼特殊。通常兩人一餐不超過200的,男生出,我買飲料。單人要300以上的,輪流付,但通常我付比較多,因為我比較會約要吃這種大餐,因為投資有賺的話就會想爽快吃個大餐。反正平常男生出得多,一個月一兩次我付得多,也算剛好而己。

其實就算節儉,也要有個限度。婚後女生不想生,男生想生,我也不會硬嫁,因為最後有可能是害人害己。如果嫁了也就要甘願一點,連吃飯都要分得這麼清楚都不像一個家了。但要是樓主是月光族,那我會多支持您老婆一點點了,因為她有可能日後在您需要錢時,適時的給您金援~~
水餃一顆一顆算....是字面上的意思...?這是樓主跟尊夫人的共識?

我家不是分別財產制.....婚後的房子是共有的..房貸我繳..沒有公積金..
誰付出較多.沒差別..那是離婚才有差別(目前我們並無離婚打算..)
夫妻一南一北.生活費各付各的..一起吃飯.出去玩.是我付..因為我手邊可支配餘額較多
小孩子的生活費就是看輪到誰帶小孩.誰付錢..(0~4歲我帶.今年開始給他帶.他負擔小孩費用)
我們的薪水差不多..
我若請育嬰假..他會把薪水8萬全交給我..我再給他每周1萬零用錢..每月剩餘4萬當作家用..
同樣.若他請育嬰假.一樣每月能有4萬家用..(他正在問長官能不能請..不過軍人好像很難..?)

而我.......最喜歡存錢了..
我們另有房租收益.和股市獲利.來支付家庭開銷..有時他的4萬可以全數存起來
放育嬰假沒了薪水..可是多了空閒研究股市.計算報酬率..家庭整體收入反而變多..

夫妻是一體的..若要賺錢就去賺外面的錢
老公跟老婆彼此在對方身上精打細算..也算不出多的錢來..
我不知道公不公平...我只知老公想生小孩.我就幫他存錢..
他慢慢存..我慢慢生..他喜歡小孩.我喜歡存錢..是不是剛好?
(若是專注於:我喜不喜歡生小孩..而他有沒有存錢..不就天天吵個沒完?)

要問我喜不喜歡生小孩我也說不喜歡啊!我現在肚子8個多月..每天清晨腳抽筋!低血壓!
更別說頂著肚子擠公車捷運.腰酸腳腫的.再過一陣子怕是要坐小黃上下班.不然小孩遲早被擠出來
有人說

最好算清楚 分手時才不會人財兩失

但這其實是很值得深思的

試想 夫妻結合

心裡卻是想著分手時怎樣才不吃虧 這樣的關係能多融洽

可以裸身相見的人 心裡卻計較者誰喝一杯飲料多吃一顆水餃

是不是因為這樣 所以採分別制(像版主這種程度)的夫妻 最後都"如願以償"

分別制 我認為只要做到保全婚前財產就夠了

婚後賺得花的 要是還都得一分一毫算清楚

能長久的 應該不多吧


價值觀差太多的人 真的不適合共組家庭 沒有對錯 但都很痛苦


昨天看到一個嫁美國人的中國女人說她們家錢算的多清楚,
有次她開車去機場接她的中國朋友,在車上她的朋友面前,她白人老公對她說油錢20美金要她付。
平常她打長途電話回中國給她的父母,她的白人老公一筆一筆跟她算的清清楚楚。
而且,婚前,她的白人老公拿了一張清單叫她簽名,
文件上寫的全是她白人老公婚前的財產,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一個嫁澳洲人的中國女人則說,她愛存錢以備不時之需,而她白人老公一定是賺的全花到光。
她白人老公的理由是,把錢花光了,你才會更有動力去賺錢,而且工作那麼辛苦當然要對自己好一點,
所以她們家的電器家具全部都是分期付款買來的。





雲天璿 wrote:
實際上的執行有難度~
事實上只要放進共用戶頭的額度~
都要經過我跟我太太的討論~
然後最後大部份的決定權在她身上~
因為她不喜歡吃的占太多~
覺得小孩自由發展就好也不用存太多~
所以每個部份都要紀錄得很清楚~...(恕刪)


事實上只要放進共用戶頭的額度~
都要經過我跟我太太的討論~
然後最後大部份的決定權在她身上.

--------> 結果仍都是他說了算..那當然不要選二.
首先~
我必須先解釋一下分別財產制的制度面~
今天辦分別財產制之後~
只要房子是登記在我太太名下~
不管我每個月是拿7:3或8:2出來跟她共同支出生活費及買房子~
歸屬上房子就是屬於對方~
僅各自的存款是各自的~

或許有人說~
制度只是工具~
結果端看使用人的態度~
還沒走到分離那一步不需要計較得那麼清楚等~
這些理念我是贊同的~

只是因為今年剛好遇到我太太轉換跑道到外縣市的事情~
談論到有可能會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
然而我的立場是雖然我當初覺得這是要給對方安心生育的保障~
但是同時也預期只要付完20年房貸之後就有可以安居樂業的地方~
假若繳完房貸之後被對方視為自己財產而賣掉~
再租新的房子並且用生活費的名義以7:3分擔的話~
那豈不是又要重來一次了?
而且會跟當初的規劃是大相逕庭的~
所以偏向非萬全準備下知道賣了之後有什麼優點以及賣掉之後的打算如何是不想賣的~
因此就開始爭論起房子的歸屬來作為擋箭牌~

說到連一顆水餃也計算得清清楚楚~
或為何會選擇財產分別制這件事情~
我突然想到~
因為我太太是對金錢方面謹守規畫的態度~
不該花的絕對不會花~
以及溝通好的方式要確實的去執行~
還沒辦分別制之前有時月底我晚幾天還沒把錢匯進共用戶頭~
或者說好要一起去哪裡玩錢一人要分一半以及我買筆電什麼的請對方代墊~
都會催促我什麼時候才要把錢還給她~
以致於後面我們辦了分別財產制之後~
我也養成了記得很清楚的個性~
當然我記得很清楚並不見得會算得很清楚~
例如我太太不喜歡花吃的錢~
我就會請她吃大餐看電影~
不過有些東西她想買我卻覺得不必要的(像很貴的椅子垃圾桶)~
她也會幫我買或自己出錢~

她的態度這麼勤儉持家其實對我來說是有安全感的~
但是如果持家過頭持到我身上的話對我來說反而變成沒安全感~
其實我很期待對方能夠拿捏好那個分寸~
或者多給我一些保障(不管是實質上或精神上都無所謂)~
也期待不管什麼制度下我都有能替對方著想的勇氣~
這樣不管是什麼制度都可以盡其的為家裡付出~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有人說

最好算清楚 分手時才不會人財兩失

但這其實是很值得深思的

試想 夫妻結合

心裡卻是想著分手時怎樣才不吃虧 這樣的關係能多融洽

可以裸身相見的人 心裡卻計較者誰喝一杯飲料多吃一顆水餃

是不是因為這樣 所以採分別制(像版主這種程度)的夫妻 最後都"如願以償"

分別制 我認為只要做到保全婚前財產就夠了

婚後賺得花的 要是還都得一分一毫算清楚

能長久的 應該不多吧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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