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路還很長
直接離婚比較快吧
無法同甘共苦的不能叫夫妻,頂多叫砲友
但我看你下班後包辦全部的事,我看連砲友都沒砲到


blingcar wrote:
個人很堅定與認真的態度,
奉勸你,趁小孩子還小,快點處理掉問題,
這一類的人,其自我程度是很高的,
朋友,同事隨便一句,重要且可信度永遠高過於辛苦一起經營的你,
等到小孩長到一定程度,
你的為家庭忍讓,為教育小孩正確觀念等等,
必定會瞬間被這無上自我(那時可能連小孩都是,你要糾正是很難的,因為媽媽做都沒事)給擊垮
(對外,她不敢與之爭論,對內,她對於加諸在你的難過視若無睹)
我是過來人...(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