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wen0914 wrote:
上次小三事件,我還保有一些證據
親密合照,對話內容等,只是不曉得有什麼作用?
費話!! 當然沒有用!!!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告妳老公嗎?? goolge 一下吧!!
你不知道抓姦要在床嗎? 還要有警察證人...
就算當初有,當你知道的開始的六個月之中沒提告,等於你放棄..
需要在找下一次證據!
而且我覺得妳真得很奇怪,當初可以原諒...
就因為妳老公誤會你,偷改帳密~ 重點是他還沒指名,你幹嗎要自己去認?
就因為這樣你不要妳的小孩! 你真得是很狠心的媽媽!!
小孩是你的玩具嗎? 你說不要就不要!!那當初就不要隨便生!
你婆婆會擺臉色給你看!!你不會擺回去嗎??
少在那邊自怨自哀了!! 當媽媽的人還這麼遜!!
而且還生兩個!! 看到真的讓人很生氣!!
我覺得重點就是你沒有自己工作!拿妳老公的錢!
你婆婆才覺得你是花他兒子的錢,
如果妳還年輕,就出來工作吧!!
如果你真的沒才能,就慢慢把妳老公的錢變成你的錢吧!!
老公跟婆婆並不是妳的重點!
妳的重點是那兩個小孩! 難道你不能為了妳的小孩做點什麼嗎??
不要再去看妳老公的FB!
去找一些你自己的興趣~多照顧小孩!
不要忘記!是你自己選擇原諒~
既然要原諒! 就不要把這些事情放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