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ra168 wrote:
想想你老媽從你出生到17歲也是省吃儉用才把你拉拔到這麼大,光你吃的花的就不止那十萬吧!真要分清楚,就好好算這17年花了老媽多少錢吧!然後慢慢分期付款償還並留下匯款記錄,以後就算被告遺棄罪,也還有呈堂證供.

你不會真以為人家是計較那10萬元吧?
其實樓主更在意的是往後的人生可能陷於被他老媽需索無度的深淵。
至於遺棄罪,
樓主現在才20出頭,
他媽媽可能40多、50左右,
如果他媽不是無法自食其力的人,
他現在就算不理他媽也不會有遺棄罪的問題,
就算他媽現在無法自食力,
頂多也是負責其正常生活即可,
揮霍的部分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去供應。

qaz55818 wrote:
我今年22歲,單親家...(恕刪)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趕快搬出去吧,有能力的話,每個月寄個生活費回家就好了,

別把自己的人生給毀了。
你母親已經不愛你了孩子

對她而言錢比你們更重要

發狠的婊她完然後離開吧

找一個地方都比在一個沒溫暖的家好

連路邊的人給你的援助可能都比你媽給的多


qaz55818 wrote:直到有一天發現他的VISA帳單,發現他自己花好多錢買黃金
幾乎每個月都亂買一堆電視購物,包包、鞋子(恕刪)


無聲消失,購物狂的生活來源不需要別人幫他們負責的,你不需要揹負這些。
我母親年輕的時候也跟你媽一樣,把小孩子賺的錢拿去亂花,我不認同什麼父母養了你10幾年這種說法,如果你的父母只是把小孩當畜牲養,每天記得餵食就好,等小孩長大就想殺來吃,親情之間是要有愛的,沒有愛的親情,談孝順談什麼養育,我覺得那太遠了,我是心比較軟,儘管當初一個月快2萬的薪水,整包給他,他只給我3000元的生活費,又常常跟我拿錢一次1萬為基準,現在呢?我得到什麼?孝順根本就不能吃,孝順也不能交到好的女朋友,孝順也不能娶到好老婆,什麼才是真的,有錢能夠把自己顧好最重要,有錢最起碼可以給女朋友或者老婆安定的感情跟生活,有錢才能夠買車買房子,父母都把錢花光了,等到他老了,身上一點積蓄都沒有,這時候被拖累的小孩,拿什麼給女友老婆,父母一生病花錢,錢從哪裡來,孝順也要看父母好不好,不好為什麼要孝順,拋開親情不說:一個對你不好的人,你怎麼可能會毫無防備的對她好,我可以教一個做法,就是把錢拿去定存或者買儲蓄保險,盡量不要留太多錢在身上,自然而然他就不會老是想要從你身上挖錢走,雖然一定會被罵不孝,可是當你漸漸到了我這個年紀,你就會知道,當父母生病的時候,自己連一毛錢都拿不出來,那是一種無言的悲哀,父母有什麼資格抱怨,當初揮霍下,自己死就算了,還得拖累下一代。
你跟你媽說你要去賺大錢,去大陸賺大錢,很秘密,半年後再跟他聯繫

那就放棄阿.
未來自己創一個家庭彌補小時的缺憾.
qaz55818 wrote:
我今年22歲,單親家...(恕刪)
身為對的人;我將持續做出核心價值來成就自己附加價值的永恆.[V-Ing]By Myself
因為已經十七歲。離不離家無所謂。把自己的錢管理好。

你媽沒辦法強迫你把錢從戶頭領出來。。。

我離家時國中剛畢業。我爸不讓我升學。(我是全校前三名)

大學時才回家。後來老爸欠卡債我不幫他還。一欠十多年。我無所謂。

我照樣帶老爸吃大餐。。旅遊。。

嫁給我老公後離開原生家庭。育二子。住娘家附近照顧老爸。

偶爾接到銀行電話。就說我和弟弟妹妹都會拋棄繼承。我爸快七十歲了。

身體很好。請銀行再等三十年。。。(有土地可償債)
是我,我會直接切斷金援,自己搬出去住,然後每星期(不要一次給 她一定馬上亂花掉)給她最低的生活費

你媽就是看定你一定會給她錢,所以把你吃的死死的

你這是在害她,不是在幫她
如果你是母親的話你會這樣對孩子嗎?
如果不會就是你媽有問題,不用再愚孝了

去過你自己的日子吧,跟兄弟姊妹商量好,每人分擔你媽的合理生活費
你媽根本不愛你們,到底是什麼樣的恨,讓他這樣對待小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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