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就考慮離婚規劃。

自己買自己的,乾脆點~
fallloveinmy wrote:
小弟目前以到30而立...(恕刪)
fallloveinmy wrote:
女友:「不要,我要婚前財產獨立,不然以後很難分。」

女方很好阿,非常獨立
而且,女方並沒有要你把財產給她
她說的是,她賺的歸她的,你賺的歸你的,這麼好的女人,現在很少了

fallloveinmy wrote:
我說:「我們可以共同登記呀,這樣房子也有妳的名字。」
女友:「不要,那如果同共登記,房價好我要賣,你不要怎麼辦。」
我說:「妳怎麼會這樣想,還沒結婚就在想離婚怎麼處理? 那這樣誰想跟妳結婚?」

她說的一點都沒錯,共同登記,你有說是你付房貸還是她付嗎?
如果全都是你付,她不想佔你便宜,所以不要登記她的名字
這女生真的是太稀有了
另外,假設雙方都有付,那她要賣,你不要賣,請問要聽誰的?
而且賣屋和離婚有啥關係?
假設你們結婚,兩人如膠似漆,而房價上漲一倍,
這時她想賣屋去租屋或換屋,但你不想賣
房屋是兩人共有,結果大吵,本來好好的,大概也吵到離了
但你前女友很有遠見,寧願你買的就是你的,到時候你想賣或不賣,都是你說了算
這麼為你想,你居然還誤會

fallloveinmy wrote:
後來鬧的不愉快,也覺得價值觀完全不同,就分手了;
想請問其他的意見,我這樣做是否太衝動?

分了是好事,如你所說,兩人價值觀完全不同

最後,你可以多搜尋看看
本版很多都是,房貸男生背,但房子登記在女生名下
這樣的案例,有女生堅持的,也有丈母娘或岳父說的
你如果有看過上述的例子,你就知道你前女友有多好了

ihaterayfan wrote:
先生,驚為天人不是這...(恕刪)

可能驚為外星人會好些
這樣就分手,那也不可惜的,不然婚後就映證了胖虎的名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fallloveinmy wrote:
女友:「不要,我要婚前財產獨立,不然以後很難分。」


現在房價不是夫妻單方面就可以買得起, 大都是要夫妻共同分攤頭款及貸款,

如果前女友要婚前財產獨立當然可以, 很多夫妻也是這樣,

但房貸和頭期款也要共同一起分攤,

但反覆看樓主的文意, 似乎是女方不想買房, 或是要男生單獨買房負擔房貸(如有會錯意請見諒),

所以產生歧見,

只是看到未來結婚後, 如果女方強力堅持強調經濟要獨立, 但卻要男生負擔最重的,

未來應該好日子也不多了.

還是那句話, 恭喜樓主你了!


借樓主的版問一下,
請問如果女人婚前先買好房子繳清貸款,登記自己名下,而家用原則付一半,
是不是也算太現實?

fallloveinmy wrote:
後來鬧的不愉快,也覺得價值觀完全不同,就分手了;

想請問其他的意見,我這樣做是否太衝動?
...(恕刪)


不會

我不想討論你比較對
或你女友作法比較對

我只知道,你在關鍵時刻勇敢分手,是好的

我們很多過來人,現在卻因為小孩子而苦撐著
我覺得這女的對於自己理財很有規劃
我想她在收入應該高過你(以後要是真的走到離婚這條路,她的收入佔的比例超過一半還得跟你對分,不划算)
要不就是理財規劃比你來的仔細(如她所說,她把房子看成一種投資,如果市道不錯要賣結果你不贊成,到時候少賺的部分又不能跟你要)

分了也好,幸好你是在婚前分手,萬幸
通常男女會有對立行為,不過就是不夠信愛對方,這時候能分清楚點是比較有安全感,有穩定感情作用
只說能說遇到算的比較精的女人,問題是這樣判斷女的不好也不一定對,有小孩跟沒小孩的價值觀會不一樣,感覺他不是很想跟你走下去,價值觀不同還是別在一起.
先小人後君子
沒甚麼不好的!
坦蕩蕩不隱瞞

敢這樣跟你說的女友 值得你多想想 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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