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 財產都在母親名下 萬一離婚了 那婚後女方也能拿到我這邊的財產嗎

是男人就重新來過

看看吳奇隆的例子,全部都給前妻了,無願無悔,重新來過然後再娶一個美嬌娘,真男人是也!



我想,不能說你是錯的,只是感情是不能用金錢衡量,或許有天你遇到一位你願意付出一切的人,今天考慮的事都不會出現在你的腦子裡而你只希望對方不會離開你...另外,不只是男方,我覺得女人也要為自已將來打算,因為錢本來就是很現實的問題,每個人都要為自已打算才是,我能體諒你的疑慮

未結婚時,你所有的財產(包括你賺的及父母給你的,還有買房)都是你的,結婚後(未辦夫妻財產分開)你的還是你的,除非你死了,不然離婚你老婆也拿不走婚前財產(現金記得存銀行,因為都有日期明細)

要結婚就辦財產分開,如果不方便,就是結婚後的財產扣掉負債,一人一半,大概就是這樣...


婚後去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就好

辦理夫妻財產制須準備(參考資料民法)
(1)夫妻財產契約登記聲請書。
(2)財產清冊(僅需登記雙方有財產價值的項目登記就好,若是依法登記過的如不動產,還要提出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出具的土地和建物謄本,以及財產價值證明,譬如稅單或買賣契約書的影本)。
(3)相關證明文件(其他財產若有收據,也要一同附上,至於有價証卷,若是公司股票,需附公司執照、股東名簿等)填妥聲請書、備妥所需文件後,就可前往法院收發室送件。約一週後,法院會通知夫妻雙方一同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法院辦理。
民法第1044條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民法第1017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民法第1018條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覺得其實你想太多了
這種心態會有人願意嫁給你嗎
而且搞不好對方還比你有錢,你那一點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和風煦煦 wrote:
覺得其實你想太多了這...(恕刪)


一百萬是錢 那一萬塊就不是錢嗎?

郭台銘就有防他新任的老婆
不過防不了那三個親生的小孩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以後 60% 的財產要給新來的這邊


樓主的想法是對的
要找真愛
而不是找你愛的

nameshin wrote:
是男人就重新來過看看...(恕刪)


你去問問吳奇隆 再來一次他要嘛

nameshin wrote:
看看吳奇隆的例子,全部都給前妻了,無願無悔,重新來過然後再娶一個美嬌娘,真男人是也!


這跟真男人沒有關係
只能說他就是將全部給了前妻

甚麼才是真男人
性別上寫 男
就屬於真男人了
你真的有交過女朋友嗎?
真的有愛過嗎?
如果沒有
等你真正交了女朋友想結婚再開始煩惱吧。
就.....沒考慮過那個婚前契約嗎???




sony9 wrote:
當然愛你的錢想起這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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