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走到這一步,是非常痛苦的選擇,畢竟雙方都曾努力過。
關於房產的購買出資繳款證明,律師也再三提及,這部分是對於我比較有利(有利 我並不是爭取多 ,只是法律推定我應該得多少,這部分我盡力去爭取)
假設今天法院判了全給我,我也不會高興,畢竟這房子留給我,只是更多的傷感,我也不願意老婆流落街頭,至於我個人,換個工作環境再重來一遍,只要工作正常,並不會流落街頭...從02年到現在,至少也搬了不下10次的宿舍了...

各位都言之有理,我是抒發心情,也當是大家問題討論,或許文中無法說明的很詳細,主要是讓各位能夠了解,遇到此類問題,解決的方向與態度

HERBERWANG wrote:
是的,走到這一步,...(恕刪)



大叔:

看了您的幾篇發文,雖然對於您的紓發文不該予以稱讚,畢竟這是不想遇到的情況...但看得出您在處理這件人生大事上,想法及態度都相當成熟、理性及穩重。

畢竟這個社會上...感情甚至婚姻一開始做得極好但最後情散時,謾罵、自私的對待另一半的例子不在少數。

您還能想到髮妻情份,真的實屬不易。

偷一句紅頂商人胡雪嚴說過的話「花花轎子人抬人,前半夜想想自己,後半夜想想別人」。雖然他這句話用茲在商,但妹子我覺得延伸到各個層面也無不可呢。

雖然幫不上什麼忙但妹子在01這精神上支持你喲~:))

meredith.h wrote:

偷一句紅頂商人胡雪嚴說過的話「花花轎子人抬人,前半夜想想自己,後半夜想想別人」。雖然他這句話用茲在商,但妹子我覺得延伸到各個層面也無不可呢。

...(恕刪)



這句話,用在朋友、商場上,是很不錯的。

但是用在夫妻關係上...有點怪怪的。

畢竟夫妻關係,不要 "雨露均霑" 比較好。

ssschkuo wrote:
這句話,用在朋友、...(恕刪)


嘻,我以為也可以用來形容,即便情盡也不做絕...看來用錯了 ﹝吐舌~ 哈﹞
謝謝樓上兩位,

其實生活本來就是如此,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求無愧於人。

爭贏了,我也不會快樂,對方更不會快樂,爭輸了,對於我的父母親,對於以後要與我共患難的人都是不公平的。所以才會心情低落。法律只是在最後關頭的給予一定程度的判斷,就算判出來結果多與寡,都不會改變這個傷痕,就算老婆如果知道證據對於我有利,在求合的前提之下也不能完全回復到以前。

只能說是人生總會有所缺陷,而我在人生中最精華的時間遇到,不能說是壞事,就端看自己處理的心態。
老婆與我的年紀相差13歲,所以當初我是娶了老婆順便帶了個小孩,現在小孩叛逆了。無法溝通。只能再三努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