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媽說的也沒錯, 就像樓上說的, 互相吧!!
其實我的心態是, 都同樣住在一個屋簷下,
能為這個房子做些事就做, 沒能力就算了~
有能力就多少幫一點,
講現實一點, 去外面租房子, 也是要花錢, 花的這個錢,
一部份也是房東拿來作為修繕用!!
我是不知道樓主的妹妹有沒有每個月拿錢給你媽還是給你,
但我是覺的, 現階段房子是大家住, 大家都必需付責任修繕。
房子以後是誰住是一回事, 如果照樓主老媽的邏輯,
如果這房子以後是要賣給別人的, 那是不是給以後買的人修呢?
就互相吧, 不過呢~~
樓主, 如果家裡真的溝通有問題, 那...小弟個人建議,
這二十萬就只能自己吃下來了! 也只能在"心裡"怨自己的家人不體諒你吧!!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