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supper wrote:
恩..........(恕刪)
哈哈哈,我心裡也有想過這可能,那也太倒楣了,幫人背黑鍋。說真的,如果是我幹的,我也心甘情願的被討厭。
Aquila wrote:
樓主真的自婊好幾次:...(恕刪)
1. 感謝Aquila大大,我現在才知道有法定被發現的黃金三秒鐘,下次一定改進。高中時代的那個女孩子,在轉學之前跟我表白,我居然白目到用要努力讀書考大學而拒絕她,其實因為她的成績比我好一點,覺得有點沒面子,現在有時候想到都很痛心疾首。
2. 三十有五,早在十五年前,小弟的長相一直沒什麼變,只有變胖一點。因為在大學時代長的比較臭老,一直比較不受到女孩子青睞,所以拿過卡。
3. 冤枉啊,自從第一次遇到之後,眼光沒有對她亂瞄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