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生或男生其實不適合婚姻,比較喜歡玩,算是遊戲人生吧。如果自認不是那樣的人,趕快換吧,沒什麼好留念的。道不同不相為謀。尤其是在商場工作,需要交際應酬的女生。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只要女生願意,其實容易外遇,比男生方便多了(不是花錢買的那種)
shinrungsha wrote:平均男方月收入50000~女生月收入100000~而女方從不因自身收入高於男生一倍有優越感~男生也不因收入較女生低有自卑感! 傻子才會相信對外宣布的「離婚理由」,真正的理由只有他們兩個知道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