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一下,大家覺得父母重男輕女嚴不嚴重!!!

我對中華民國法律這部分實在很疑惑,理論上父母的私有財產他有絕對的處分權,除非子女對財產有顯著的貢獻,要不然怎麼可能生前的分配決定或是遺囑會沒有法律效力?可以被推翻?講簡單一點,不要說子女簽字了,就算子女沒簽字父母對財產的分配也應該有最終的決定權,而這決定權一般來說法律或政府是不應該隨便介入的,要不然有違私人財產神聖的理念。

我講這不是針對特定性別,我只是奇怪這麼會有這種法律,這種法律很明顯是政府嚴重侵犯私人的財產權力。

補充一下,美國電影也演過父母跟子女關係不好所以不留遺產給子女的,我可沒看到他們引用法律說這遺囑無效,所以我對我們這條法律一直有疑惑,我是覺得不要人死了不能上街抗議就在胡搞瞎搞,妳這法律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到底站不站的住腳?

心在台中 wrote:
其實生前簽 沒法律效力

ap12 wrote:
我有觀察過,
大部分「外省族群」(大陸1949後來台灣的)比較不重男輕女,
本省例如台南,從小家長會跟小孩說,財產以後都是男生的,女兒沒份喔。

這個是我親見很多例子,還有女兒被迫簽放棄財產書的不少。
(以上為個人所見,當然有例外)

只能說,我常勸周圍女性,
千萬千萬不要 嫁某些「傳統特別僵化」的類型喔

我的觀察也是如此...

除了台南,高雄、屏東兩地也是一樣。
南部有女兒不簽放棄遺產同意書,上一代都已經離開了三十年,問題仍懸而未決,
其實不只南部人,台北、宜蘭一帶「傳統意識僵化」的人也不少。

「外省族群」雖較不重男輕女,但其配偶多為本省人,
若配偶較為強勢,照樣重男輕女.....而下一代仍受其影響。

eudemonia wrote:
我家老母本來也是重男輕女很嚴重,小時候弟弟偷我的錢,我跟母親說,結果她是打我說我愛計較...諸如此類是非不分的事很多。
後來父母離婚時,弟弟主動要跟爸爸不要跟媽媽,讓我媽非常吃驚,慢慢自己長大賺的多了、老公也非常疼自己,情況就好多了,只是我老母變得比較矛盾迷惘....
可以允許我很壞的說「她活該」嗎



可以。

而且大聲說三遍也沒關係。

never710081 wrote:
聽過很多了 台灣傳統觀念的悲哀 以前的人好像被洗腦一樣 到現在還改不過來

只好期勉現代的人不要再這樣悲哀下去了



我是六年級生,同學朋友還不少人認同重男輕女說,現代的人可能還要再繼續下去...呵呵呵
最近在審課綱,「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不應只有儒家一門,老莊及其他思想也不錯啊,讓學生自由選修,或許對重男輕女的傳統思維會有些許改善吧!

toms616 wrote:
老一輩的的確有這種觀念
但也有例外:
我阿公過世後,阿嬤就把房子、股票、財產全部給姑姑。
我爸(獨子)一毛都沒分到,更不用說孫子了。
現在得自己想辦法買房子,讓父母有個棲身之所。
謝謝阿嬤的重女輕男,讓我有能力自己拚一間自己的房子。


我在 2016-08-27 13:26 的回文:

例外的有點怪,

有去確認爸爸是否是阿嬤親生的..?
............................................以上一字不漏,一字未改。

不曉得是被哪個不瞭解台灣習俗民風的有心人士檢舉,而被刪文。

刪文理由是: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

莫名其妙!!!

早期台灣社會,抱養非親生小孩,是常有的事。

哪裡 文不對題?

哪裡 蓄意攻訐?

WTF......

Why don't you just go f... ........




老一輩的都有這一類的思想,但我爸媽就都一視同仁,所以還行
davish wrote:
我對中華民國法律這部分實在很疑惑,理論上父母的私有財產他有絕對的處分權,除非子女對財產有顯著的貢獻,要不然怎麼可能生前的分配決定或是遺囑會沒有法律效力?可以被推翻?講簡單一點,不要說子女簽字了,就算子女沒簽字父母對財產的分配也應該有最終的決定權,而這決定權一般來說法律或政府是不應該隨便介入的,要不然有違私人財產神聖的理念。
我講這不是針對特定性別,我只是奇怪這麼會有這種法律,這種法律很明顯是政府嚴重侵犯私人的財產權力。
補充一下,美國電影也演過父母跟子女關係不好所以不留遺產給子女的,我可沒看到他們引用法律說這遺囑無效,所以我對我們這條法律一直有疑惑,我是覺得不要人死了不能上街抗議就在胡搞瞎搞,妳這法律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到底站不站的住腳?


其實生前將財產分配即可(但不能死亡兩年前)

問題是,有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問題

尤其若是土地房子是三四十年前的,土地增值稅很重,大部分的人不希望給政府課稅

特留分為調和親情倫理及維持家之圓滿,乃有特留分之規定。(除非有惡意不予扶養)

由於台灣沿習日據時代重男輕女觀念,很多父母會事先將部分財產贈與給兒子,以逃避民法子女

都有繼承權的規定,有些家庭則要求女兒簽下拋棄繼承同意書,違反男女平權真諦

,因此法務部考慮修正特留分以保障女權6

真好笑,我的財產我難道還不能決定要給誰或不給誰?這真是矯枉過正...
這所謂"理由"證實了這條法律的確嚴重了侵犯了民眾對私有財產的處分權,不知道是哪些腦殘立委搞出的把戲...

註:我沒有姊妹(除了一位在胎中流產的妹妹, RIP),所以不管法律怎麼規定都影響不到我家,我在這裡是在討論法律規定的合理性,並不是在偷渡對自己有利的觀點

心在台中 wrote:
由於台灣沿習日據時代重男輕女觀念,很多父母會事先將部分財產贈與給兒子,以逃避民法子女
都有繼承權的規定,有些家庭則要求女兒簽下拋棄繼承同意書,違反男女平權真諦
,因此法務部考慮修正特留分以保障女權6
主題:調查一下,大家覺得父母重男輕女嚴不嚴重!!

很嚴重
非常嚴重
而且繼續延續幾千年也改變不了
重男輕女是對女生非常不公平

但站在我家只有我一個男生的角度
我很謝謝這迂腐差勁的風俗
所有的家產都我一個人拿

傳統觀念
給女兒家產等於給女婿
不划算
也是跟別人外人的姓

給兒子
再給孫子
永遠家產都是自己家
改不了的觀念
女兒只能分渣渣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我家沒辦法比

我媽輩清一色女孩子

我輩清一色男孩子

只有我娘家能比, 我老婆輩

嫁給我後, 沒簽什麼放棄繼承書

但不動產沒分給我老婆

前陣子直接過戶給她兄弟

她也不在乎這些東西

倒是, 丈父丈母老是抱怨兒子不貼心

女兒都會按時回來看

我在旁邊只能陪笑

但心裡覺得, 說了這麼多, 我老婆也沒拿到什麼?

這不是說孝心一定要有回報

只是奇摩子不好

算了, 反正不是我家

話說回來, 我蠻喜歡自己老婆這種凡事不計較的個性

從她身上我學到不少做人的態度

現在, 只有我為她的未來規劃, 能留多少給她就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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