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性戀小孩:「我想要一個爸爸,難道這是恐同嗎?」


umts wrote:
何必把異性戀家庭和...(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明明知道不會有小孩還硬要生是什麼心態

1. 單親家庭和離婚家庭本身就是"高風險"的異常狀態

要盡力避免的事

2. 老年結婚本身就知道不會有小孩 也不會想生小孩

3. 不孕症家庭有些事前知道也些不知道 即便是試管寶寶也會極力避免小孩知情

4. 同性婚姻一看就知道小孩是"訂做"的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繼同性家庭 下一步會不會是"複製人"家庭

反正有愛就行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umts wrote:
何必把異性戀家庭和同性戀家庭一起放進大染缸, 瞎攪和. 即使打壓異性戀家庭依然不能證明同性戀家庭到底值不值得信賴. 幾乎所人都異性戀家庭誕生和教導出來的, 包含同性戀者. 把異性戀家庭塗黑有什麼好處? 你的爸媽沒有用心教導你嗎? 對你很不好嗎? 如果沒有, 那你怎麼確定異性戀家庭問題叢生....(恕刪)



呵呵~~
你把以上的同性戀家庭跟異性戀家庭反過來,
就會發現上面這段話依舊是成立的。(除了「幾乎所人都異性戀家庭誕生和教導出來的」)。
首樓故事中的小女孩的兩個母親也是有用心教導、對她也很好阿~~不是嗎?

我想從來沒有人批評異性戀家庭是「比較差」的選擇吧?
我的發言也都是說家庭功能的健全與否,與是否是由一男一女組成沒有絕對相關,
而是以組成的「人」有關。

就像我同樣不認為單親就一定比較差,單親絕對會比家暴家庭好很多~~
沒必要一開始就帶上有色眼鏡來看。

然後「我看不出跟小孩解釋一的叫做媽媽的男人和一個叫做爸爸的女人是件有趣的事」這段話,
真不知道這怎麼會發生,
小孩有兩個媽媽,那就是兩個媽媽,幹嘛一定要抓一個出來當爸爸,
大可以介紹一個是媽媽/爸爸,另一個是我媽咪/爹地~~
誰說同性戀家庭中就一定要依循異性戀家庭,一定要一個叫爸爸一個叫媽媽?
明明就是很簡單的事情,結果你自己繞複雜了,然後又批評人家把事情搞複雜...

另外,支持同性戀婚姻/家庭並不代表打壓異性戀婚姻/家庭,
難道婚姻平等法過了以後,異性戀就不能結婚了?還是每年會被限制有多少對異性戀婚姻可以登記嗎?
現在是反過來吧!
綸擬辟市 wrote:
小孩有兩個媽媽,那就是兩個媽媽,幹嘛一定要抓一個出來當爸爸,
誰說同性戀家庭中就一定要依循異性戀家庭,一定要一個叫爸爸一個叫媽媽?..(恕刪)


您真是太聰明啦, 您的一席話真是開啟新人類的契機啊.

可以開啟同性和異性家庭混雜模式呀, 兩個媽媽實在太少了, 就加到12個媽湊一打吧, 還附送6個爸爸如何?.

你知道的, 有小三的爸爸受的痛苦不亞於同志伴侶, 有老王的媽媽也是呀, 婚姻不該僅限於一對男女, 更不應限制兩人數是吧. 那男男女女女的5人組合也很不錯啊. 小孩有2爸和3個媽更有保障是不是.

而且每老王都說愛你, 都說會負責到底, 愛有了, 責任有了, 滿足成家養育教導小孩的條件啦.
小三和老王都愛得很辛苦, 很值得同情啊. 不支持他們的多人婚姻方案, 要是發生和同志一樣的社會事件怎麼辦. 對吧.

小三和老王奮起吧. 你們爭取婚姻權的時候到啦. 嗯... 到底幾個老婆才剛好? 好像老公多一點比較好幫忙賺錢.

東西方各國, 從古到今多人婚姻超過幾千年, 民國初年前還有這個制度, 香港1971年之前也還有, 可行性遠超過同性家庭, 既然同性家庭都博愛了, 那就多夫多妻制吧, 皆大歡喜, 100分.

六羽 wrote:
小弟是不反對同性戀 人獸戀 近親戀
但反對任何不能自然生育下一代的婚姻和家庭
婚姻和家庭就是為的養育下一代而存在的


完全認同,既然非常態,就應該保持下去

沒辦法自然出現下一代的組合,用小孩當訴求,有點可笑

接受,忍耐,不代表想到處看到

umts wrote:
你知道的, 有小三的爸爸受的痛苦不亞於同志伴侶, 有老王的媽媽也是呀, 婚姻不該僅限於一對男女, 更不應限制兩人數是吧. 那男男女女女的5人組合也很不錯啊. 小孩有2爸和3個媽更有保障是不是. ...(恕刪)


如果你想要修改法令,改為多重配偶制,那是你的自由,你大可以去提案,
不過請不用這樣秀下限的把話塞到別人的嘴裡。

這種認同同性戀婚姻=認同多夫多妻=認同戀童=認同人獸戀的話聽到到煩了,
請自己去搜尋滑坡理論吧...

想跟人在網路上嘴砲,也麻煩來點新意好嗎?這樣顯得很沒做功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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