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的壓力大加上家庭生活草率隨性長期沒經營良好互動出現外找抒壓的情況很正常每個人紓壓的方式本來就不同有的愛打電動有的愛打牌賭博有的抽煙喝酒有的愛外遇有的愛購物外遇之所以難接受是破壞很大找T的破壞性小很多舒壓不要太沈迷影響到平常生活我覺得沒什麼好太在意的不就是兩人約好一起走過一生而已中間出個小插曲是有多嚴重?年紀也有了就別在那邊看不開藉此機會好好溝通長期關懷對方反而危機是轉機呀人生呀越後面越難走相互扶持比相互怨怪要好很多
kun429 wrote:沒有男女性器官交合...(恕刪) 當斷背山的電影情節在現實生活中上映時,老婆可以訴請離婚嗎?當然可以的,民法離婚法修正後,在民法第1052 條 第2款規定:夫妻之一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由於刑法第10條規定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所以從法律網站查詢的結果:老公或老婆的外遇對象不論男女,都可引據此條文向法院訴請離婚。
個人覺得:好聚好散吧留證據是為了談離婚條件如果真的要吉,只是會傷害小孩,搞雙方變仇人離婚好好談,如要出氣就談她該負的責小孩歸你,她要給錢,有探視權至少讓小孩不會因爲大人問題失去父母的愛當然我非你,家家難念經遇到這樣的事絕對是氣渣了總之事情已發生,最好報復就是讓她離開,讓自已更好讓她為她的作為負責男人37正值黃金壯年小孩也大了健健身好好經營自已門面、工作以後交個女友再娶都不是問題兄弟!最好的報復就是讓自已過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