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zo69356 wrote:
變了心的女人什麼都幹的出來...(恕刪)
+10000
有經驗的都覺得不可思議
hsienche wrote:
好問題。
我自己買房時,代書問我,房子登記誰的名字,
我想都沒想,就直接回覆登記老婆的。
我都還記得,當時一旁的老婆那訝異的神情,
相信我,你給足她安全感,讓她在家人、朋友、親戚間,可以抬頭挺胸,
她真的會回饋你更多的。
然後,若真的走到要分手的那天,
別擔心,夫妻財產是共有的,
無論是不動產還是現金,你還是都擁有一半。
所以,表面上你能給她很大的安全與信任感,
但實際上,你還是擁有一半的所有權。
做個聰明人吧!
wchpfish wrote:
法官說原本房子是男方,後來登記給女方,應該算是送給老婆的禮物
不算夫妻共同持有,判決房子歸女方......我朋友無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