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貸是6萬不是6千???那女方還願意幫忙出一半嗎?只出3000元就可以有一半房子的權益,那消費了男方手足的好心了!其餘花費倒是男方出沒關係。#萬一以後分開,房子會很難處理...因為女方用每月3000元佔了50%股份。
女方寫的這麼委屈, 婚姻還是不要結的好, 結婚前就算得清清楚楚, 婚前財產分開, 以後離婚, 簽個字就離婚了...字裡行間, 也沒有欣賞男方的優點, 想要顯示自己的委屈...如果這個男的, 不能夠得到你的尊重, 何必跟他結婚? 對吧...我不講有錢沒有錢, 這件事, 單純蜜月旅行, 1個人13萬, 我想要問女方, 你1個月賺幾萬?你為何想參加這麼貴的蜜月旅行? 我很好奇...33歲, 已經不是18歲, 可以耍耍浪漫, 靠幻想過生活...
facebookAdm wrote:女方寫的這麼委屈,...(恕刪) 我倒覺得蜜月一輩子就一次,很多人一輩子就去那麼一次歐洲(蜜月去的)不過如果要貸款去,那還是省點錢吧如果蜜月是含在結婚基金裡面,花光就算了,一輩子一次的蜜月倒是掛名這種事處理不好真的容易讓人反感房子本來就是男方家人的,即便男方買下了,憑甚麼出點頭期款就要掛名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