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女友要求條件合理嗎?

我是女的
我是看過不少直接登記女生名字,但是在結婚之後過一陣子才買房情況下
建議:還沒結婚情況下要保障自己,登記你自己就好了,等到結婚之後,可以用預告登記的方式保障你自己和女生
大家都會想要保障自己很正常,牽扯到金錢就很現實面的事情
如果當這房子登記只有你個人的時候,婚後房子裝潢,家具,管理費,女方也要幫忙付?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談論到以後生活開銷等等事情?
zoredot wrote:
第一次在本版發文,請...(恕刪)


該說的樓上大家都說了~~
那我提供聽過的長輩的方法!
您參考看看,我個人也是打算以後這樣做~~

他買了房子給兒子! 媳婦也是吵著要分一半!!
而那棟房子有好幾千萬的價值....所以,當著大家的面,
公公要求去公證類似以下的內容~

"房子是公婆的,給小倆口免費住,所以如果公婆要求偶爾去短住不能拒絕。
兩人婚姻如果有小孩,生一個就贈與20%給小孩子的名下! 兩個就40%...
但是如果離婚了,贈與部分只能留給男方,小孩如果給男方,女方才有分的權利...
如果婚姻維持10年,公婆再過20%給兩夫妻共有...
以此類推到100%贈與完成"
後來聽說有再調整一下內容~~ 人家的家務事,就不方便了解太多了!!

不過我一直很懷疑,
請問女方要的保障,不適該跟老公能力所得的範圍要求嗎??
為什麼可以要求到公婆贈與的房子!! 關他們屁事啊??

再來,婚前就這麼愛計較你的財產的女人....
你確定她在哪天你要是失意的時候,願意跟你共苦???
zoredot wrote:
收入穩定(目前年收90k左右)...(恕刪)

...現在薪資已經低成這樣了喔?
年收9萬還算是收入穩定,台灣太慘了
資深大嬸 wrote:
再來,婚前就這麼愛計較你的財產的女人....
你確定她在哪天你要是失意的時候,願意跟你共苦???...(恕刪)


小弟切身之痛`,
計較財產的女人當男人失意時一定跑第一!
從樓主的描述,女友觀念結婚要保障的想法我個人是不太認同.

我個人對這件事的感受供參考:兩個人去挑選的房子,之後是兩人的家與共有財產當然是兩人名字,兩人自行溝通共同負擔這間的房貸與其他家用即可

家長要贈送房子,不能挑別間送嗎?不按家長的方法就不用買,如果是我,情願不買了用租屋的,“對方家長強勢介入”這件事真的會讓人很有壓力,表面上免費得了一棟房子,實際顯示樓主不能做主,會感覺對兩人未來很恐慌.
因為女方經濟不好
所以有藉結婚翻身的想法
既然要求保障
可以花幾千塊找律師討論並且成立法律效益
項目包含:
1、家庭開銷的負擔比例
2、原生家庭的費用(這點可能要先協議清楚,既然她要保障,同樣樓主也需要保障)
3、家庭開銷的項目
4、日後要離婚的條件(抱歉,我有點感覺你們的婚姻路也許不會那麼順;原生家庭的影響讓她要盡量把錢挖到身邊,看錢這麼重,兩人個性已經看出差異了)
5、懷孕生子的費用、孩子姓氏
6、男女方外遇的代價(男女要公平的)
........
女生要保障
就一次說清楚
不管是保障她或樓主
大家公平

建議樓主化幾千塊做個婚前諮商
聽聽專家的想法
雖然現在好像看似一切順利
但我這個路人就已經看出你們的價值觀有很大的差異
其他呢?
若花幾千塊可以讓你們減少很多衝突
很有價值的
建議, 直接和女友說
第二間寫她的名子
那兩百萬還是先放她的戶頭
要買第二間時直接拿這兩百萬當頭期款

並且開立共用帳戶 每月雙方存入當共同生活費及購屋金
這樣你們的第二間會很快買到

如不肯那你也要三思了 因為她內心的未來只有她自己 沒有你
愛用自動鉛筆 wrote:
從樓主的描述,女友觀...(恕刪)


45F+1
若是我也不想要長輩贈送的房子,感覺是被控制在父母掌握之中
準備結婚組成一個家庭,身為未來的一家之主還是要掌握下家裡的主權
若完全都是長輩付的房子,是你和女友喜歡之外,必須考慮長輩也要滿意這間房子

若房貸自行負責,婚後夫妻共有制,兩人共同付房貸,也相對合理公平,這樣壓力才不會在樓主一人身上
非天夢魘 wrote:
我看過一個案例 全寫...(恕刪)


說得沒錯,又不是只有女生需要有保障,反過來為了怕他跟小王跑了,所以請他給你兩百萬
漢係恁祖公,沒出錢怎敢問登記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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