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erhunter wrote:
今天又讀到一則活生生的例子,台男千萬不可不慎!!
都已經事先提醒各位了,到時候還流落街頭就怨不得別人了
再次提醒各位,台北車站的遊民大多是男性,這不是沒有原因的!!
你的論調很好笑.
遊民大多是男性?
那你有真正的去找過原因嗎?
單單兩個案例.你就可以以偏概全?
遊民造成的原因很多的...
有興趣.可以看看人家觀察的想法:
【專訪】為什麼街友就算有了「房子」,還是不願意「回家」?
本文那篇...
那個不是老婆.你也要硬扯...
再說了.其實有更多的案例.是老公無法理財.
而太太打理得很好.
這又該怎麼說?
cyberhunter wrote:
54歲藝人董至成辭掉《綜藝大集合》主持,轉赴大陸發展,不料因武漢肺炎,不僅工作事業受阻外,又爆和結婚21年的妻子羅若雲婚變,老婆偷吃兒子的游泳女教練下,令董至成無法置信。2人最近共同表示協議離婚,近日董至成上節目透露過去幾年血汗錢都給妻子,痛心喊話「把你的財產過一半給我,讓我還能夠生活下去!」
既然是他老婆偷吃.
那麼.協議可以討要大部分的財產阿...
除非他是採取分別財產制.
不然.法定財產制下.他最少可以要一半.
而且.因為是他老婆偷吃.可以要更多.
而且.他也說了
cyberhunter wrote:
結婚後老婆是到去年才有工作,自己賺的錢則是都交給老婆打理,「也就是說20年都沒有上班,你覺得你有幾千萬可以去買店面?你還可以去置產?你還有積蓄?那個錢是天上掉下來?還是隔壁老王給你的?是老子的血汗錢」
這應該是可以上法院討要.
除非另有內情.不然他應該要訴請離婚.
打離婚官司.
而且.他也不至於會沒有辦法生活.
他在演藝圈應該還是吃得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