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iot0928 wrote:跟妻子結婚3年,期間(恕刪) 老婆在新竹......新竹買間房子你搬過去住不就好了?這樣老婆要回娘家快, 白天小孩也可以給娘家顧......兩人下班後接回家吃晚餐收入增加, 小孩晚餐有肉吃..........問題就解決了樓主一開始結婚後就分開住是不對的
jhlien wrote:老婆在新竹.....(恕刪) 老婆住在台北娘家,我在新竹工作,房子是買在新竹。我也很想讓孩子吃肉啊,是老婆和她的家人不讓孩子吃,我反應過但無效。岳母甚至起乩以濟公師父名義命令只能讓孩子吃素。